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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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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铝合金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本次项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铝合金加工项目
建设规模:购置先进的阳极氧化生产线、挤压线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5000吨铝合金加工项目。
用地选址: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洪大塘村
建设单位: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类别 | 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 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大气环境 | 上凌村 | 729654.65 | 3236980.33 | 578人/218户 | 人群健康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NW | 2810 |
何尖岗村 | 730488.62 | 3237377.67 | 428人/164户 | NW | 2620 | |||
塘下江村 | 730571.27 | 3236798.30 | 648人/244户 | NW | 2030 | |||
清胜塘村 | 731888.42 | 3236221.91 | 728人/316户 | N | 1050 | |||
白山村 | 731120.84 | 3236020.31 | 566人/192户 | NW | 1115 | |||
洪大塘村 | 732234.41 | 3235012.74 | 788人/328户 | E | 220 | |||
汪高岭村 | 731753.85 | 3235245.06 | 110人/30户 | NW | 25 | |||
汪高岭村 | 731602.74 | 3234888.33 | 180人/60户 | W | 205 | |||
登胜村 | 732472.22 | 3237258.41 | 622人/186户 | N | 2190 | |||
胡店村 | 733045.36 | 3236987.74 | 462人/148户 | NE | 2120 | |||
大阜张村 | 733332.97 | 3235586.75 | 1268人/548户 | NE | 1370 | |||
胡思村 | 729868.61 | 3234440.42 | 612人/168户 | SW | 2000 | |||
新陈村 | 730903.73 | 3234596.83 | 466人/132户 | SW | 890 | |||
上汤村 | 730723.21 | 3233012.03 | 844人/308户 | SW | 2105 | |||
王铁店村 | 731447.13 | 3232901.33 | 968人/406户 | SW | 2060 | |||
叶村 | 732286.00 | 3232896.93 | 328人/116户 | S | 2135 | |||
下方村 | 733287.83 | 3233107.92 | 645人/230户 | SE | 2300 | |||
金村 | 733870.69 | 3232995.33 | 240人/95户 | SE | 2690 | |||
陈下村 | 733735.28 | 3233486.51 | 380人/120户 | SE | 2270 | |||
杜村 | 733317.39 | 3233702.11 | 860人/405户 | SE | 1875 | |||
东徐村 | 732227.92 | 3233696.90 | 1048人/470户 | SE | 1275 | |||
兰溪汪高中心小学 | 731886.16 | 3234902.14 | 1420人 | S | 紧邻 | |||
汪高幼儿园 | 731586.78 | 3235261.54 | 210人 | W | 280 | |||
水环境 | 兰江 | / | / | 农业、工业用水区 | / | 地表水 III类 | E | 6390 |
声环境 | 周围200m 范围内 | / | / | 居住、工业混杂区 | 声环境 | 2类区 | / | / |
汪高岭村 | 731753.85 | 3235245.06 | 110人/30户 | 2类区 | NW | 25 | ||
兰溪汪高中心小学 | 731886.16 | 3234902.14 | 1420人 | 2类区 | S | 紧邻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项目排放废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小于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或程度内。
废水:阳极氧化线酸碱综合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水、酸雾喷淋废水和车间清洗废水等经配套碱液中和、PAM、PAC絮凝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阳极氧化线清洗工序、喷淋补充用水和车间清洗用水,剩余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纳管废水经兰溪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兰江。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项目废水污染物得到进一步削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厂界隔声设计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经预测,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且叠加背景值后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叠加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气:阳极氧化废气集气后经碱喷淋处理后于排气筒排放;污泥烘干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碱喷淋+换热器处理后于排气筒排放;挤压废气经集气后于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工序废气经集气后于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废水:项目阳极氧化线酸碱综合废水、酸雾喷淋废水和车间清洗废水经配套碱液中和、PAM、PAC絮凝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剩余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 类标准后排放。项目废水排放对污水处理厂负荷冲击和纳污水体影响均较小。
噪声: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处置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企业利用兰溪市霞丽丝绸厂位于兰江街道洪大塘村的厂房,同时在厂区内新建厂房,拟投资8000万元,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或工艺,主要购置先进的阳极氧化生产线、挤压线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5000吨铝合金加工项目。
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四性五不批”的审批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报告相关内容,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环评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18158411985
建设单位: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758948686
公告发布单位: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