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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781733793087E/2025-82154
2025年3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18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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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 | 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 | 金华市艾奇力商贸有限公司 | 金华市艾奇力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兰溪市诗蔓针织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功能区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同时配套机加工设备和自动喷塑线等设备,实施年产8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在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10-330781-04-01-791049。 | 无 | 企业承诺做到环评中所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 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收集通过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废气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粉尘废气经收集通过旋风分离+滤筒回收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废气经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正规的物资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1)要求企业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2)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声罩,减少噪声影响;(3)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4)企业在作业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执行关门、窗作业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
2 | 年产6000吨吸能EPP、EPS发泡聚合物新材料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女埠街道泽基村(兰溪市金合工贸有限公司内2号厂房) | 金华宜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总投资10800万元,租用兰溪市金合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女埠街道泽基村的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4124.42m2,对厂房进行合理规划,购置预发机、成型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采用预发泡、成型、烘干等生产工艺,建设年产6000吨吸能EPP、EPS发泡聚合物新材料项目。 | 无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生产。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整治任务。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 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项目发泡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卖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
3 | 年产50万件智能小家电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灵洞乡杨青桥村 | 金华市观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原主要从事智能家庭消费设备的组装生产,产品畅销国内外,经济效益良好。为迎合市场,扩大规模,企业拟利用现有生产场地,购置注塑机36台、机械手14台等,实现自主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件智能小家电的生产能力,产品主要有感应垃圾桶、空气净化器、电动磨甲机、美甲灯、小风扇等小家电产品。 | 无 | 我公司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我公司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①注塑成型废气:通过集气罩集气的方式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进入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分别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用于分别存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做好遮挡、防风、防渗等工作。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定期维护设备,加强厂区绿化降噪。 |
4 | 年产2万吨功能性运动面料及400万套运动服饰生产线建设项目 | 浙江省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尖山路南侧映月路东侧 | 浙江辰兰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新征用地,新建厂房及附属设施。购置经编机、双面大圆机、机缸水洗机、连续水洗机、拉毛机、烫光机等国内外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吨功能性运动面料及400万套运动服饰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年产值124200万元,利润总额9289万元,销售税金4857万元。本项目不涉及染色和印花工序,本项目后整理工序仅为自己配套,不对外加工。 | 无 | 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年产2万吨功能性运动面料及400万套运动服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废气: 定型废气采用“余热回收+水喷淋+冷凝+静电吸附”后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DA005); 污水站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6);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DA007); 织造废气由于产生较小,为车间无组织排放; 拉毛、剪毛、烫光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 本项目间接设备冷却水、蒸汽冷凝水直接回用至一次水洗工段,不外排。稀废水(二次水洗)经“多介质过滤”预处理后,再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工艺采用HMF膜+RO(处理能力3200t/d)。浓废水(皂洗废水、一次废水)和公用工程废水(初期雨水、废气喷淋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及过滤系统化学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炭吸附+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气浮+终沉处理后(处理能力3500t/d)处理达标后,部分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回用于生产,其余通过污水管线排入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 固废实行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新建危废仓库、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和污泥房,其中危废仓库面积为30m2,一般固体废物仓库30m2,污泥房65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噪声: ①设备选型时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将产噪较高的设备远离厂界布置;②对主要产噪设备的基础加固加强,并设隔振垫、防振固定器等措施;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轻拿轻放,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