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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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7 10:38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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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在兰溪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
申请条件:发生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已享受的定期待遇需要暂停或终止的。
申请材料:1.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终止(暂停)申请表2.收养登记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3.死亡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4.判决书(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5.结婚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6.火化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4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兰溪市社保大楼(府前路234号)二楼
办理结果告知:现场或网上告知
咨询电话:0579-8888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