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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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二○二五年第二批职工申请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鉴定,经局研究,现对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起至3月6日止,共一周。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向兰溪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地址:兰溪市府前路234号社保大楼。
2025年2月兰溪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名单.doc
兰溪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