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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规模粮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1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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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和农村办公室(经济生态办公室):
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规模粮油补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兰溪市范围内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含制繁种)。再生稻不允许申报。
二、时间申报
市农业农村局接收申报资料的截止时间:油菜、大小麦3月30日;早稻6月10日;单季稻7月30日;连作晚稻8月30日;旱粮种植在各作物收获前1个月报送(其中秋旱杂粮不得迟于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补贴流程及要求
为更好地统计粮油种植大户承包及流转耕地情况,要求粮油种植大户将名下所有用于种粮的承包流转耕地信息分行政村填写粮油种植大户情况表(附件1),相应流转合同由所属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扫描,附件1一年填写一次,在第一季申报规模补贴时上交市农业农村局(如涉及多个乡镇街道需分开填写报送,如2024年度已提交过完整扫描件不用再提交,2025年度存在耕地面积有增减和位置有变动的,需在表中填写清楚,并递交相应有变动的流转合同扫描件)。
无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的种植大户不能申报规模粮油补贴。
粮油种植大户将面积申报表(附件2)交到村委会申报,村委会经核查后签字盖章,村公示七天,并拍照(照片需远景一张,能看清村公示栏名称,近景一张,能看清粮油种植大户名字,以村为单位电子版提交),和申报资料上报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经核查后签字盖章,将汇总表(乡镇、街道)(附件3)公示七天,并拍照(照片需远景一张,能看清乡镇街道公示栏名称,近景一张,能看清粮油种植大户名字,以镇乡街道为单位电子版提交),和申报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附件3电子文档。
粮油种植大户第一季申报规模补贴时,需报送附件1和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扫描件。
四、现场核实
市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对粮油种植大户补贴面积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补贴面积以第三方核实面积为准。
五、其他
( 一)大户应按季节和自然规律种植,如违反季节和自然规律导致粮油作物无法成熟的,不予补贴;
(二)种植田块应具有水利水源保障,如明显无水利条件导致不能收获,不予补贴;
(三)种植补贴不能重复,种植地块为资规局旱改水或土地整治项目的地块:情况1.已结束三年种植补助的地块,镇乡街道核实后按流程正常申报;情况2.未验收状态申报规模种粮补贴,由资规局或乡镇资规所出具未验收情况说明;情况3.已验收在申请资规局种植补助,如果申报规模种粮补贴,可以在资规局的“水田的要求是种植一季水稻,旱地种植一季旱粮”之外享受补助,由资规局或乡镇资规所出具水田旱地享受补贴情况说明,并提供区域红线图电子版(CAD格式或shp格式)。
情况2、情况3需要在附件1、2、3上备注旱改水或土地整治项目涉及,相关情况说明和红线图要随同申报资料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不符合常规种植规律或被群众举报发现因人为原因不能正常收获的,不予补贴。
联系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钱峰,联系电话:0579-88937562
附件3:2025年兰溪市粮油种植大户(乡镇、街道)汇总表.docx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