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审核公示〔2025〕05号

发布时间:2025-03-1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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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溪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兰溪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初审,下列人员基本符合兰溪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下列人员有异议或认为不符合《兰溪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兰溪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欢迎通过信函、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住房保障部门如实反映。

2、相关要求:举报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并尽可能提供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住房保障部门承诺严格保密举报情况。

3、来访举报地址:兰溪市体育场路75号(市房地产管理处二楼)

举报电话:89011966、88899260

 

 

兰溪市房地产管理处

                                                        2025年3月10日

附表:

序号

社区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拟保障人口

拟保障类别

拟保障形式

1

和平

*妹妹

3***19194309*****9

1

城镇家庭

租赁补贴

2

和平

*兴发

3***19195705*****2

1

城镇家庭

租赁补贴

3

和平

*

3***19198103*****5

1

城镇家庭

租赁补贴

4

金钟岭

*

3***81199208*****0

3

城镇家庭

租赁补贴

5

青松

*祖华

3***19196311*****8

2

城镇家庭

租赁补贴

6

云山

*文梁

3***719196010*****3

1

城镇家庭

租赁补贴

7

云山

*跃生

3***19195807*****8

1

城镇家庭

租赁补贴

8

枣树

*春芳

3***19197102*****7

1

城镇家庭

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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