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医保协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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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公告
市医疗保障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2-0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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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文件规定,自2025年2月7日起解除与兰溪泰民堂中医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
兰溪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