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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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兰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助力实施“1458”发展战略体系,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推动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再创辉煌。

(一)统筹推进开源增收,保障年度收支平衡

一是努力挖掘增收潜力。根据稳收节支年度目标,市级层面定期召开调度会,倒排计划组织收入。202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24亿元,增长6.3%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深入研究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上级部门政策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62.8亿元(其中债券资金12.46亿元),同比增长37.8%三是有序盘活国有资产资源。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清查和乡镇(街道)房产情况清查,进一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

(二)财政支出有保有压,着力保障重点和民生支出

一是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市项目支出需求压减比例达32.0%二是推进分级预算保障机制。在零基预算改革基础上,探索实施分级预算,以项目支出必要性、紧迫性为依据,对全市支出需求分解划级,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同时根据收入状况对保障级次实行动态调整,牢牢兜住三保底线,较好服务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三是持续优化民生支出保障。全年民生支出71.08亿元,同比增长18.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7%,全力支持教育、医疗、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社区等民生领域发展。

(三)强化政策要素保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承接落实“8+4”经济政策体系。迭代新一轮“8+4”财政要素支持体系,安排本级“8+4”政策财政资金13.88亿元,用于支持实体企业高质量发展、制造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等领域,进一步提升市场信心,促进经济持续稳健向好。二是用好用足一揽子增量政策。争取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等3个增发国债项目资金2.56亿元和金华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等17两重”“两新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11.66亿元,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激发投资和消费潜力。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10亿元,用于推进高铁东站枢纽等5个续发项目,覆盖交通、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三是加快财税领域理论研究与实践。立足兰溪高质量发展实际,与浙江省新征程财税研究院达成合作,在提升税源质量、贯彻落实过紧日子、预算编制新型探索等领域形成相关研究成果,为推进兰溪高质量发展提供科研支撑。

(四)加大监督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四挂钩机制,对新增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政策和项目,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针对123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削减项目94个,暂缓项目12个。组织开展《兰溪市推动文化产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若干政策》论证评估,推动我市首个系统性文化产业事业政策顺利出台。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事前绩效评估要求引入所有项目,优化项目绩效目标表,完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内容分析,形成事前绩效管理闭环。二是压实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单位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抽评相结合,充实绩效评价内容,重点关注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关系重大民生领域政策和项目。针对农创客培训经费等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61亿元。选取双引双回、资源教室建设等项目开展重点绩效抽评,涉及金额1.11亿元。三是高质量开展财会监督。深入开展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制定出台涉及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建立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机制等制度,组织开展财税优惠政策自查、生育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专项检查,有序开展政府采购行为监管工作。

(五)坚持系统防范治理,全面筑牢风险防线

一是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坚持将有限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强化三保风险管控,确保牢牢兜住三保底线。二是加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健全地方债务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债务化解主体责任。制定《兰溪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细化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各项措施,稳妥有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锚定有关增量政策,争取到再融资债券资金8.86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债务化解等方面。三是保障社保基金平稳运行。落实基金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六)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392404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100.1%,增长6.3%,其中:税收收入307738万元,下降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8.4%;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620050万元(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318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1883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3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调入资金170825万元,使用结转资金64205万元),预计收入合计1012454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838848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90.4%,增长11.9%;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736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6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99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3794万元),预计支出合计1012454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项目执行情况见附表一、二、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32565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74.7%,下降42.0%;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32002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394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1600万元,调入资金9739万元,使用结转资金84736万元),预计收入合计645676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268890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53.9%,下降38.9%;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376786万元(调出资金1505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4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3534万元),预计支出合计645676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分项目执行情况见附表六、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6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0%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3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5万元,使用结转资金16万元),预计收入合计63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预算支出执行数2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3.3%;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6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6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万元),预计支出合计631万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分项目执行情况附表九、十。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7983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4.1%,增长13.0%,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和保费收入增加。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14342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5%,增长11.4%,主要是享受待遇的人数增加和相应标准提高。本年收支结余36405万元。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分项目执行情况见附表十一、十二。

5.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4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96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1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结存限额15000万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73600万元。

2)结构

截至2024年末,我市债务余额为933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6200万元,占21.0%;专项债务737000万元,占79.0%

3)使用

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21000万元,用于兰溪市兰花幼儿园新建项目1000万元、兰溪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及急诊大楼建设工程5000万元、兰溪市北部医院建设项目4000万元、兰溪市永昌街道第二公办园新建项目1000万元、金建高铁兰溪东站枢纽工程10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50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再融资专项债券73600万元,主要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4)偿还

2024年,我市债务还本支出16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800万元,均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

二、2025年预算草案

(一)2025年财政经济形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全省财政工作会议认为,当前财政紧平衡特征更加明显,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管理面临更高要求,财政收入增长更加乏力。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兰溪经济承压增长、运行平稳。但我市防洪、养老等领域历史包袱较重,加上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组织收入难度加大,而保障基层三保、落实重大政策等支出额度大刚性强,收支矛盾和收支平衡压力前所未有。全市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锚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不动摇,加快财源税源建设,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巩固并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二)202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市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重点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抢抓政策机遇,强化绩效管理,做好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充分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和财力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助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金名片。

(三)2025年重点财政收支举措

1.加强组织收入管理,保障财政收支平衡

1)统筹谋划收入渠道。遵循以收定支、稳收节支、孕收保支、核收定支工作体系要求,锚定稳收节支工作任务目标,结合财税联动赋能夯基战,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按月谋实谋细收入来源,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强化收入统筹与整合。

2)加快财源税源建设。有序承接财税体制改革,培育壮大新兴税源,做大做强地瓜经济,持续强化延链补链强链,推动财税收入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适度盘活存量资源,有序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收入,提升收入质量和水平。

3)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深入研究中央和省扶持政策导向,做好项目谋划,提升项目储备质量。抢抓政策机遇,锚定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等要求,用足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谋划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不少于80亿元,力争100亿元。全力争取“8+4”经济政策体系等政策要素。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以优质项目带动高质量发展。

2.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升资金支出效能

1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将坚持过紧日子贯穿至零基预算管理全过程,严格贯彻执行四不原则,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控一般、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2)完善预算分级保障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遵循量入为出原则,完善预算分级保障机制,细化分级标准体系,优化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库款收支研判,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财政运行稳定。

3)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坚持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大力保障民生实事工程,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等各领域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财金协同助力提中扩低,有效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1)巩固优化事前绩效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绩效前置作用,严把事前绩效关口,一体推进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工作。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深化成本效益论证,细化经济性分析,提升项目绩效目标编审质量,推动有限财力聚力增效。

2)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紧盯公共服务供给质效,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跟踪公共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突出满意度指标评价客观性,提升绩效评价的科学性,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科学合理配置。

3)深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抓严抓实绩效管理,聚焦降本增效、优化管理,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涉企政策绩效管理,着力提高绩效管理结果的应用程度,将绩效评估、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紧密挂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

4.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1)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化债方案,逐步降低债务风险。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持续跟进项目推进及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债券偿付来源,实现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

2)坚决守牢三保底线。加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将三保支出列入优先级次保障。严格预算执行,坚决控制暂付性款项,增强库款调控能力,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加强财政运行监测,筑牢三保防线。

3)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持续提高预决算公开度。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强化跨部门协同合作,深化监督结果运用,有效发挥财会监督强管理、防风险、提效能的作用。

(四)2025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277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0%。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增值税162000万元,企业所得税44000万元,个人所得税15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800万元,房产税23000万元,土地增值税7700万元,契税21000万元,非税收入9272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2772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76577万元(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318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000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6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6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调入资金163600万元,使用结转资金53794万元),收入合计1104297万元。

2)支出预算

拟安排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20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3%。重点支出情况:教育支出1428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77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6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182万元,农林水支出91719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2084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622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6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747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915万元),支出合计1104297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表见附件十三、十四、十五。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085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2%;加上转移性收入23453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3000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使用结转资金143534万元),收入合计543121万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19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8.3%;加上转移性支出171196万元(调出资金100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58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064万元),支出合计543121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见附表十八、十九。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3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00%;加上转移性收入2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5万元,使用结转资金6万元),收入合计3621万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3600万元,支出合计3621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见附表二十一、二十二。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68067万元,下降6.5%,主要是预计2025年被征地农民转居保高档次人数减少导致保费收入减少。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9579万元,增长11.3%主要是待遇享受人数增加和标准提高。预期收支结余8488万元。2025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见附表二十三、二十四。

5.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省下达后,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74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5832元。

62025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预安排15个,总投资2325826万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2025年初拟安排财政性资金124272万元。其中:新建项目5个,总投资1025600万元,年初预算拟安排资金67246万元;续建项目10个,总投资1300226万元,年初预算拟安排资金57026万元。

各位代表,2025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全面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的决议和要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奋进,为兰溪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内容。

5.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间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包括税收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6.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7.绩效管理: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即在财政支出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兰溪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附表.docx

2025年财政专项资金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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