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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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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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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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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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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0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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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我积极部署,认真研究处理,落实问题整改,现将方面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认识,压实管理责任方面

(一)加强教育学习,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的教育学习,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先后两次组织人员参加金华市财政局国有资产业务培训;开展财政全体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知识储备。同时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要求和管理办法措施等制度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说明。通过培训推动提升资产管理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整体能力,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

(二)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一是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目前我市所有单位已基本建立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在资产管理方面作了相关规定。2023年10月,市财政又印发了《兰溪市乡镇(街道)内部控制指引》,按照资产管理最新规定对资产管理流程进行了梳理,指引各单位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实施,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以及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职责分工,加强责任担当意识,形成管理合力。二是修订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所有、分级分层分类管理”的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强化了财政部门综合监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主体管理的职责。

二、细化措施,夯实管理基础方面

(一)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完善资产基础管理。持续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完善资产卡片信息,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2023年6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以2023年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全部资产,包括房产、土地、水库、农场、林地、车辆、设备、家具、软件、在建工程、对外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资产台账,核对和完善资产云基础数据,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对账实不符情况按权限分类进行处置。除个别单位因资产体量大,资产情况复杂等原因未完成清查工作外,大部分单位都按时完成了本次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各单位进一步摸清了国有资产情况,同时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资产云中基础信息不够完整、出租管理不够规范、账实不符等问题。今后将继续督促单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二)探索加强特定资产管理。一是加强软件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在202211 月出台《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兰财办发〔202268号)的基础上,指导单位加强对软件资产产权归属问题的关注,根据“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无书面约定的,由受托人享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约定产权归属问题,避免开发完成后因权属纠纷造成资产流失。二是探索文物文化资产、生物资产的规范管理工作,调研了博物馆、苗圃等单位,从部门条线管理上来看,为加强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均优化流程、细化细节、做到闭环管理。比如所有文物全部纳入文物管理平台进行详细登记并实行一物一号、双人双锁管理。苗圃每株苗木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防止苗木资产失管或流失。

(三)加强在建工程转固问题管理。加强研究分析,对实际已完工且使用的在建工程,推进工程竣工验收、账务结算等相关工作,着力解决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定资产等问题。在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基础上,对其中反映出来的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中体现的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20个,涉及单位16家,涉及金额52064.67万元,截止目前,已全部按照支出内容完成资本化或费用化结转。同时加强对单位在建工程投入使用未转固情况的关注与指导。

三、监管,完善管理制度方面

(一)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20235月修订出台了《兰溪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兰财办发〔202331号),在管理范围和原则、管理体制、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入上缴、资产评估、资产报告、资产管理数字化、开展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其他等12个方面作了规定,进一步理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职责,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关键环节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数字化改革,适配当下资产管理现状。修订了《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兰财办发〔202330号),在适用范围及参照执行范围方面、出租管理和审批程序方面、合同履行和备案管理方面、出租收入和缴库管理方面、职责分工和监督问责方面都进行了更新与完善,适配当下市场环境。

(二)加强监督检查及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开展多部门联动的专项监督检查,纪委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齐抓共管。一是联合人大抽取部分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检查了永昌街道、灵洞乡、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博物馆、苗圃等单位。检查发现问题主要是: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够夯实,资产云中资产卡片信息普遍不够详细,部分单位存在同一笔工程登记多张资产卡片现象;资产处置不及时导致账实不符,由于历史原因等,抽查的单位中存在有账无实资产盘亏;出租管理不够规范,部分乡镇街道依然存在出租收入未及时上缴等不规范现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对被检查单位指出问题,督促单位整改落实。二是落实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市审计局对我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2022年,4个乡镇街道6笔非税收入共计217.39万元未上缴财政,均为承包款及租金收入。市财政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目前相关出租收入均已上缴财政专户。

四、盘活,提升资使用效益方面 

(一)强化源头防范管控,促进资产配置合理化。省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系统一直以来分散开发,不能互相衔接,无法进行有效的信息共享,因此,源头管控上一直以传统审批方式管理,面广量大,已不适应形势需要。为解决这个问题,省财政厅在开发升级资产云,目前已初步完成资产监管模块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前期工作,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开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块,完成模块有关用户的配置及授权工作。下一步,省里将加快资产管理数字化管控,逐步实现资产云与预算一体化的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将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配置资产,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

(二)多渠道优化盘活资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一是清查盘活各类资产。各单位通过资产清查盘点梳理本单位低效及闲置资产。截止202310月,通过对外出租方式共盘活房屋资产15116.56平方米,水库1座,取得盘活收入852.44万元。盘活现代社区建设房产20处,面积3483.33平方米。二是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后疫情时期,移动式核酸采样小屋逐渐闲置,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通过资产调剂方式将核酸小屋无偿划转至各需求使用单位,通过多样化改造,继续发挥作用,如改造为环卫驿站、园林绿化处休息驿站、旅游景点服务亭、交警执勤亭、微型消防站、便民服务驿站、非物质文化传承剪纸陈列亭等。目前88台核酸采样小屋均已成功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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