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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市司法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2-2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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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兰溪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及向上级政府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或组织办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等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兰溪市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情况,目前设有9个科室(办公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执法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复议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科和法律援助中心)、17个直属司法所、2个下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公证处及财政全额拨款的合法性审查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司法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二、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按功能科目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781.3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278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29万元,增长4.2%,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拨款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6.86万元,占97%;上年结转84.44万元,占3%。 (三)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2781.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29万元,增长4.2%,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和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项目拨款增多。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09.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84.72万元,占67.7%;日常公用支出263.64万元,占9.5 %;项目支出632.94万元,占22.8%。
(四)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81.3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6.8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4.4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09.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65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81.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29万元,增长4.2%,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和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项目拨款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2309.03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4.37万元,占9% ;卫生健康(类)71.24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类)166.65万元,占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1657.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行政)和正常运转支出。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5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业务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司法所经费的支出。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8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82.1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18.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事业)的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113.3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护理费、退休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劳模津贴及遗属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151.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75.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1.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166.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48.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6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兰溪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司法局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1.4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8.47万元,增加37.5%,主要是包含新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合法性审查中心的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6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兰溪市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兰溪市司法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632.9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