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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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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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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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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2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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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村党建和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2.组织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编制辖区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推进各项公益事业发展。

3.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4.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加强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5.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村发展服务。

7.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牵头和指导。强化和提升辖区内“三农”服务能力,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动实施辖区内科技兴农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8.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落实村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编制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优化,配合做好城市、乡村的有机更新。转变传统的服务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营造适宜的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5年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6.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54万元、农林水支出68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96万元。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2088.80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2088.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62.77万元,下降54.11%,主要是城乡社区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8.80万元(上年结转21.98万元),占100.0%。  

(三)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088.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62.77万元,下降54.11%,主要是城乡社区收入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68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75.84万元,占65.9%;日常公用支出172.23万元,占8.2%;项目支出540.73万元,占25.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88.8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88.8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54万元、农林水支出68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96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8.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2.82万元,下降6.36%,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79万元,占4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52万元,占9.7%;卫生健康支出54.54万元,占2.6%;农林水支出680.99万元,占32.6%;住房保障支出130.96万元,占6.3%。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48.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43.56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26.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6.3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8.17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年金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9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公益性各位人员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4.5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事业编制的人员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339.22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事业编制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6.07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6.4万元,主要用于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6.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55.08万元,主要用于对各行政村主职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资补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57.7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0.96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六)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8.07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37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69.93万元、津贴补贴188.62万元、奖金324.54万元、绩效工资84.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8.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4万元、住房公积金130.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05万元、生活补助5.91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17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22.04万元、福利费5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万元。

(七)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29.94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八)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2.23万元,比上年预算160.12增加12.11万元,增长7.56%,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40.7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乡政府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指乡政府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乡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乡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年金经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乡政府公益性各位人员经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乡政府事业编制的人员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乡政府事业编制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各行政村主职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资补助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乡政府行政事业编制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5-02-17.xls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_2025-02-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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