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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化工行业“N+X”数字化改造 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政策解读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02-17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5-02-1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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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化工行业“N+X”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5年)》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提速推进化工行业改造升级,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通过2年打造化工行业数字化改造“N+X”应用场景。力争到2024年底,实现规上化工企业数字化改造1.0全覆盖,到2025年底,实现规上化工企业数字化改造2.0覆盖率达到80% (二)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深入诊断,制定方案(2024年1月—2024年6月)。组建兰溪化工行业数改服务团队,对我市化工企业深入开展咨询诊断,共同研究制定化工行业“N+X”数字化改造等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试点,打造样板(2024年7月—2025年6月)。从精细化工、日化化工等重点领域,分园区内外、搬迁招引等类别,优选2家及以上企业作为试点,通过数字化改造,探索“N+X”数改模式在化工行业的推广应用。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面上推广(2025年7月—2025年12月)。总结推广试点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宣传实施成效,在化工行业中形成数字化改造的赶超氛围。 (三)申报流程 申报条件:新建项目数字化改造实际总投入(不含税):化工园区内生产经营企业不低于100万元;新招引化工企业、搬迁入化工园区企业不低于200万元;化工园区外存量企业不低于50万元。前期有通过验收的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化工园区内企业可降低至70万元,搬迁入化工园区企业可降低至150万元。 实施程序:组织评审——评审认定——项目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经信局、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等组成的工作督导服务小组,牵头单位为市经信局,指导改造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服务。明确各部门、属地工作职责。 2.提供政策支持。市财政局优先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化工行业“N+X”数字化改造工作。政策按立项当年奖补政策执行。 3.完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加强对化工行业数字化改造的金融支撑,加大对试点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费用减免、产品创新等力度,通过应收款链、买方信贷、设备租赁、设备外包、产业基金等各类合作模式提供创新金融服务。 4.做好相关配套。对从事兰溪数字化改造工作的专家,按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的政策优先享受相关待遇。 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本《实施方案》(修订)自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原《实施方案》相关条款随之调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3月10日之前仍适用原《实施方案》规定。 四、解读机关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徐羚 联系方式:89019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