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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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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生产的益母草蜂蜜进行抽样,并由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实施检验。益母草蜂蜜不合格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对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1.责令当事人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以上批次产品,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三)风险防控情况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以上不合格检验报告(No:FZI10229412713),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未严格履行食品包装材料进货查验义务,生产关键环节把控不到位。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包装材料进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加强生产关键环节把控。
兰溪市阿朱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市场监管局对兰溪市阿朱蔬菜经营部的胡萝卜进行监督抽检。胡萝卜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对兰溪市阿朱蔬菜经营部的住所进行了现场检查。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三)风险防控情况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抽样编号为XBJ2433078130341999ZX胡萝卜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涉嫌农药残留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胡萝卜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兰溪市雄哥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荷兰豆进行抽样,并由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检验。荷兰豆不合格项目为吡唑醚菌酯。
(二)核查处置情况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兰溪市雄哥超市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1.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以上批次产品,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三)风险防控情况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以上不合格检验报告(No:2410972037),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未严格履行荷兰豆进货查验义务,采购环节把控不到位。整改措施:加强相关农产品进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
兰溪市逸晨食品商行
(一)抽检基本情况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豇豆、橙子进行抽样,并由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施检验。豇豆不合格项目为噻虫嗪,橙子不合格项目为联苯菊酯。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对兰溪市逸晨食品商行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1.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以上批次产品,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产品。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可以免予处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三)风险防控情况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以上不合格检验报告(No:FC24112292、No:FC24112296),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已进行了措施整改,加强相关农产品的质量把控和购进渠道审核,依法依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