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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
通知
关于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发展和改革局
兰发改【2025】63号
2025-11-03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5-11-0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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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兰溪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兰发改〔2023〕28号)等精神,结合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现就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88元/立方米(含税,下同)。你公司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等情况适当下浮,及时与用户做好费用结算。 二、自2025年8月1日起,暂定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702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暂定价格为临时结算价格,待上游气源价格明确后正式核定最终结算价。暂定价格与最终核定价格的差价部分,实行多退少补、及时结算。 三、你公司要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反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