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2 15:27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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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华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5年是我市食品药品治理现代化先行全面推进之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压实责任,严格监管,防范风险,多方共治,守牢底线,打造更多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为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全面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包保督导工作落地落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机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落实网格职责清单和网格员事务清单,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市食药安委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市食药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开展风险调度会商。根据国务院食安委和省食药安委部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贮存监管机制、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寄递和配送监管协调机制、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合力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覆盖开展企业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两员”配备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指导种养殖主体通过“浙农优品”规范化开具“浙农码”承诺证。全面实施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规定,推动“主体责任清单”提质扩面,推进“两品一械”信用档案建设。
二、巩固提升监管能力
4.深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实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全覆盖,强化技术赋能与资金保障,探索“政企研”合作模式,引入高校院所技术团队提供全程指导,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实施科学用药增效行动,强化农业主体环保宣教,通过“田间课堂”等载体普及科学施肥用药知识,提升农民土壤保护意识。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化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防控措施。
5.深化全链条数字化追溯。做好《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重点品种目录》(2025版)宣贯,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追溯品种和追溯主体目录,推进重点食品品种、重点市场主体“浙食链”应用,重点品种、重点主体上链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获证主体激活率达60%以上。
6.深化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评价模型,推进差异化监管,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加快形成精准化、高效化、智慧化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体系。拓展农安信用应用场景,农安信用监管扩面提质。推广使用农业农村执法服务智能应用,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在线合规咨询服务。
7.深化风险监测处置。深化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监测哨点网络和哨点风险分类分级处置机制,迭代食品安全风险智控平台。将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监测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市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件/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度提升至2批次/千人,粮食收购、库存、省级储备专项、批发市场等环节监测不少于200批次,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市级监测抽检不少于230批次,合格率控制在98%以上,不合格处置率100%。重点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市场监管环节食品抽检量不少于2.1万批次。对国家集采新中选药品开展全覆盖检查和全覆盖抽检,市级药品抽检不少于600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99.5%。
三、持续推进专项治理
8.深化农兽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巩固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成效,严抓重点风险品种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持续推进“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覆盖3家农批市场和90%以上农贸市场,生鲜门店纳管率达到95%以上。
9.巩固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指导各中小学校开展爱粮节粮教育,反对食品浪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加大对重点薄弱环节的监管,提档升级中小学校食堂90家,实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达到60%以上,新增培育“阳光配送”企业20家以上。
10.深化网络销售食品安全治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网络销售食品治理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体系评审等手段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平台加强入网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建立完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并结合举报投诉和舆情等及时调整完善风险管控关键字。加大对网销食品抽检力度,实现直播带货头部主播抽检覆盖率100%,涉及网络销售的地产企业抽检覆盖率100%。强化网络销售食品的风险研判,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加大假冒伪劣、违法添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11.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建立政企数据交换机制,实时比对、校验、交互入网商户信息,严防“幽灵外卖”。严厉查处后厨脏乱差现象和鼠患等有害生物问题,全面清理线上线下“一店多开”、取餐地址与证照地址不一致等情形,打造“无堂食外卖”聚集区规范化样板。
12.深化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治理。排查建立辖区内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和门店清单,落实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许可制度。完善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压紧压实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责任。引导总部建立对门店的食品安全动态评价、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形成“总部+门店”组团的自治模式。开展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推动连锁餐饮企业建立实施HACCP管理体系。
13.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集市食品安全治理。根据国家有关部署要求,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体系和治理工作机制,聚焦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指导督促中小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浙食链”落地应用,指导服务乡村电商100家。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事前报告核查、事中巡查指导、事后闭环处置的工作机制,加强展销会、庙会等有举办方的集市的监管,指导监督举办方履行事先备案、审核审查和经营管理等主体责任。结合“亮剑”以及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假冒、侵权、山寨、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六类违法情形,消除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4.深化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督促肉制品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加强对肉制品企业及其外租厂房、仓库等场所的检查,持续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问题线索全链打击、形成闭环。支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引导行业升级标准体系、改进工艺、提升质量。
15.深化“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治理。以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为重点,规范许可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等制度,确保企业生产持续合规。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新版国标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注。
16.深化餐饮场所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小餐饮“净厨”行动,严查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重点整治后厨环境脏乱差问题,打造“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五净”后厨。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助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按照“规范一批、转型一批、退出一批”原则,对养老食堂实施动态分类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素养,进一步优化养老助餐体系建设。加强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监管。
17.深化药品重点领域安全治理。持续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美产品、特殊和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和委托生产、增线扩产、停产后复产等重点环节情形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三小”(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店)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8.保持严打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铁拳”“亮剑”“昆仑”“绿剑”“国门守护”系列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惩处力度,落实“处罚到人”,依法实施失信人员行业禁入。建立完善部门司法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案件办理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形成打击合力。强化执法监督指导,健全执法全流程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各项执法行为。做好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健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助推食药产业发展
19.实施政务服务增值暖企活动。加快保健食品清理换证,推动备案“跨省通办”“跨市通办”。落实审评检查省市联动试点改革。
20.建设“食安共富幸福村”。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推进重点食品业态高质量发展,打造“千万工程”标志性成果,赋能乡村振兴发展。
21.支持山区县做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加强药品监管相关“一县一策”对接帮扶机制,在符合条件的山区县优先试点,助力发展新业态,支持特色小镇发展,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械化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或异地设立车间,推进中药材产地加工和中药饮片炮制一体化发展。
22.推进“浙产好食品”产业提升。实施“浙产好食品”产业提升行动,全市新增实施“5S”现场管理食品小作坊50家,打造“产文旅研学”一体融合的食品小作坊10家。积极参与“浙好土特产”推选等活动,持续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浙字号”农业品牌影响力。继续做好做实“浙江好粮油”品牌。
23.大力培育生命健康产业链。以打造生命健康产业链“两新融合”示范链为契机,围绕“三年三突破、三年三大步”工作目标,聚焦产业链六大主攻方向,重点抓好十方面服务举措,实现生命健康产业链规上工业总产值达400亿元,落地10亿元以上项目6个以上。
24.推动浙产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药科学监管研究,提升品质,健全炮制规范,支持鼓励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合作基地、中药材GAP基地建设,规范实施中药材GAP延伸检查,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控制“六统一、可追溯”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支持以浙产药材为原料的研发,支持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制清晰的中药创新药以及中药二次开发研究。
25.加强物流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百千”工程,持续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冷链网络节点体系,推进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药品经营“多仓一体化”改革试点,优化药品物流网格布局和运力配置,推进全市一体化药品仓储物流建设,助力药品经营企业降本增效。
五、构建共享共治格局
26.拓展社会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协会作用,深化食责险惠民改革,健全企业“吹哨人”制度,畅通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检测机构和公众积极提供违法行为线索。
27.建设科普宣传高地。持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械化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实施“食安科普达人计划”,打响“百姓点检”活动品牌。深入打造“浙里食安”、“浙药科普”、“食安金华”和“金药匙”品牌,持续推进科学用药“百千万”培训行动,加大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力度。
28.深化反食品浪费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反食品浪费标准推广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9.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处置。健全完善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体系,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和通报机制,发挥市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作用,及时有效做好舆情回应引导。引导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引导群众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导向。
六、加强监管保障能力
30.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开展金华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先进标准及相关仪器在粮食收购中的应用。开展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注册检验金华分中心建设,推动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力度,持续做好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
31.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开展医疗健康创新平台建设,与东南大学共建省级重点实验室、产教融合创新研究机构及综合介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医工融合技术研发与临床转化。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科技支撑力度,持续抓好农业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
3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全覆盖开展“市监学堂”食品安全职业培训。持续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新增省级药品检查员20名,执法雄鹰人才2名。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打造惠民、专业、便捷的药事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