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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24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5-10-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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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25〕36号),及时调整兰溪市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结合兰溪实际,市综合执法办起草了《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 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25〕36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附件为《兰溪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兰溪市实施〈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清单》。 (一)关于正文。正文主要明确了实施主体、实施时间等内容。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后,《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兰政告〔2022〕2号)、《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兰政告〔2022〕6号)同时废止。 (二)关于附件。附件1、2两张实施清单均明确了事项代码、事项名称、划转范围、职责分工、原法定执法主体等内容。附件1为《兰溪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共涉及25个领域1191项行政执法事项,分别为档案13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7项、发展改革40项、人防23项、经信4项、教育24项、科技1项、民宗26项、公安8项、民政92项、财政59项、人力社保92项、自然资源26项、生态环境16项、建设450项、水利90项、农业农村1项、退役军人事务5项、应急管理10项、市场监管1项、粮食物资20项、林业140项、消防救援6项、地震6项、气象31项,以上事项中29项(经信1项、建设4项、财政24项)监管层级不包含县级。附件2为《兰溪市实施〈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清单》,共涉及11个领域303项行政执法事项,分别为新闻出版12项、公安5项、民政5项、自然资源4项、建设92项、农业农村116项、文化和旅游1项、广电35项、体育18项、林业8项、文物7项。 四、解读机关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8906255 解读人:徐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