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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文件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兰政办发〔2025〕21号
2025-10-03
主动公开
GLXD01-2025-0008
有效
发布时间: 2025-10-1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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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政策合规,并与省级改革部署保持一致,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兰政办发〔2024〕5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4日起施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