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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兰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司法局
2025-10-1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10-10 15:39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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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金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兰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花路721号,兰溪市司法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xsfjzfjdk@163.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联系人:冯亚慧 联系电话:0579-88899373
附件:《兰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兰溪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