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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审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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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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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兰溪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切实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依法监督。2024年,市审计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审计报告(专报信息)获市领导批示77篇次,上报审计信息132篇。原文旅集团领导干部经责审计项目在2024年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中名列前茅。一是助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聚焦财政运行管理与资金绩效,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和乡镇财政收支审计,重点关注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资源统筹、资金使用绩效等事项,明确强化各部门职责,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全面提升财政资金及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二是助推投资项目合法合规。持续聚焦公共投资项目,组织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21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重点关注了项目前期管理、工程实施管理、参建主体责任履职、项目后期管理等情况。三是助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聚焦兜牢民生底线,组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科技资金、强农惠农相关资金等专项审计调查,跟踪关注民生政策及社会资源,推动全市出台《兰溪市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促进民生实事办好办实,在保障民生福祉的道路上提供审计护航。四是助推清廉兰溪全域深化。以经济责任履行为主线,聚焦“五审五评”,开展兰溪市应急管理局等9家单位14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能确定审计重点,科学定性、合理定责,促进领导干部守规尽责、扎实干事。

(二)把好决策关卡,强化法治思维。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机制。落实《兰溪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强化行政决策责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升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以审查促提升,以规范促落实,有力服务和保障审计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外部助力作用。聘请浙江九联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及重大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发挥法律顾问“宣传员”、“参谋员”、“评估员”作用,帮助审计人员开阔思路、拓宽视角,共同研究提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贴合工作实际的高质量意见。2024年法律顾问共开展服务25次。三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4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报告、专报等64篇;及时向金华市局报送审计报告、移送事项、问题清单、年度各类工作总结,配合完成市级审计执法项目质量检查,接受上级机关监督。

(三)规范履职行为,严把审计质量。一是强化审计制度建设。出台《兰溪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经济责任链取证及责任界定操作指引的通知》《兰溪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兰溪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紧扣全员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机制要求,优化经济责任审计责任链认定标准,全流程管控审计程序,提升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审计现场管理。深入落实“审计质量管理提升年”要求,切实抓好审计现场管理,明确项目主审、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各级质量管控责任,每周开展至少1次项目讨论,每月汇报1次项目进展,研究查找问题的思路方向、讨论问题的定性定责,确保审计发现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充分。积极探索穿透式审计,坚持关键环节查深查透、问题线索一查到底。统筹优化乡镇经责审计工作方案,细化领导干部经责审计问题类别、统一定责标准及整改原则,确保方案目标明确、任务清晰、事项合规。三是强化清单责任评估。根据被审项目工作量大小、审计实施时间和质量要求合理配备审计组成员,推行审计项目清单制管理,细化人员分工,压实各专业审计人员责任,以“一张清单”贯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现场管理,做到每个审计事项有出处、有结论,全面反映审计实施各项内容。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针对审计程序实施、审计质量管控等7大方面105条标准,对重点项目进行系统分析与评价,清单式倒排责任,全面评估分析审计工作短板,实现审计项目质量管控闭环,切实把牢审计效率关、质量关。四是强化审计质量管控。为切实提升审计质量和执法水平,推进依法审计,我局于7月、11月分别开展了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及审计大比武活动,以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底稿为评分标准,聚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记录、结果文书、审计程序5大方面84条标准,对完成项目实行三级检查,对屡次发现问题进行全局通报,实行科室自查、交叉复查、法规科抽查,同时将审计发现问题分类印制成册,将项目质量纳入干部绩效考核管理,严把审计项目质量关。五是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对照《浙江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严把审计整改认定关口,对整改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客观评定。及时组织整改问题“回头看”,定期开展实地督导,确保审计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今年以来持续抓好“七张问题清单”工作,完成问题销号246个,推动5个省级问题完成整改,完成省级被动问题“2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举一反三和建章立制,全力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四)筑牢法治根基,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共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全面公开局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对兰溪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2023年度兰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二是注重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由法规审理科专人负责。今年以来,我局未出现审计人员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规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四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动态管理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严格落实清单管理,严格履行依法用权、依法审计。

(五)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法治氛围。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定期学法。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全年先后组织9次法治专题学习,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带头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二是抓好审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学习教育培训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审计大讲堂”等活动开展审计人员教育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规制度,全年先后组织全员学习法律知识20余次。组织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知识考试,第四季度达到参考人员100%、成绩合格率100%,一名审计人员通过司法考试,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三是狠抓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作用,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与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日常审计业务工作和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精彩呈宪,与法同行”、“倾亭说法”等一系列普法活动,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审计、关心审计、支持审计、理解审计,为审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2024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倪成品同志任职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面提升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切实履责,统筹组织领导。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工作重点,突出政治站位,先后组织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全面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强调法治政府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带头深入审计一线,要求审计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依法审计,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科学管理,推动依法决策。坚持审计业务会议制度,集体审定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容错免责等审计执法重大事项。积极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借用法律顾问力量,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合法性审查提供有力保障。坚持依法决策机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从自身做起,杜绝一言堂。

(三)狠抓质量,坚持依法审计。高度重视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将依法审计、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重点,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压实审计清单责任;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审计业务比武,推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按照程序进行审计。选派干部参加上级审计机关项目、市委巡察等,以审代训强化审计干部法治思维,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四)深化学习,提升法治能力。重视全体审计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提升,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宪法宣誓、带头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新修订《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夜学等,带动审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培养审计队伍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质量还需持续提升;二是普法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

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部分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准则相关要求还不够严格;普法责任人员力量薄弱、法律知识有限、宣传手段比较单一。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审计局将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工作要求,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规审计。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契机,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审计。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全方位提升审计质量,以高标准的审计成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提质增效保驾护航。

(二)坚持研究为先,提供高质量审计产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审计厅关于加强研究型审计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研究型审计实施细则。针对重大审计项目立项研究,围绕重大政策落实、群众关心热点,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针对审计工作方案开展研究,目标明晰、重点突出;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开展研究,定性准确、定责合理;针对审计建议开展研究,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强化大数据审计研究,利用审计信息数据库,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

(三)根植系统观念,全过程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全员全流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办法,规范审计业务流程管理等制度,全面夯实审计项目分级分层质量控制制度。持续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完善审计项目组织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纪律管理,推动审计质量价值双提升,在“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中展现审计担当。


兰溪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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