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其他-02493-005)
发布时间:2025-01-0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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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二、办理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三、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填写《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由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录入转移接续联系函。待转移资金到账后,由转入地公积金中心记入职工账户,并通知职工本人。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申请方式 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咨询电话:88902504 89016695 办理地点: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