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34527258H/2025-81102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支持李渔戏剧研究院改革发展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25〕1号

  • 成文日期:

    2025-01-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李渔戏剧研究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25-01-14  11:45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支持李渔戏剧研究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李渔戏剧研究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要求,不断深化李渔戏剧研究院院团“三破”改革,全力打造全国婺剧县级“第一院团”,赋能“李渔文化标识地”建设,为加快推动“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赶超崛起提供有力文化支撑,现就支持李渔戏剧研究院改革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改革协调机制。支持院团建立健全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强化政策引导激励,为院团发展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改革内生动力。院团改革涉及薪酬分配、商演计提、编外用工等具体事项由市文广旅游体育局牵头集体研究,报相关部门备案,重大问题提交相关会议决策。

二、迭代升级合作帮扶模式。支持李渔戏剧研究院与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开展合作帮扶,推动在人才交流合作、优秀剧本创作、剧目生产表演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实现双方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科学用编模式。支持院团在坚持编制、总数82名的双控制原则下,合理安排编内编外人员的调剂使用。按照编内外核减招录平衡原则,按实际需要报批用编。对编外用工采用“统筹报备、随走随招”模式。

四、明确编外待遇标准。按照专业辅助类核定院团编外用工待遇标准。

五、建立商演长效机制。支持院团拓展市场化商演业务,建立商演年度收入累进制绩效计提机制:0-150万元,计提25%;每增加100万元递增10%。

六、强化运行经费保障。保障院团的相关基本运行经费,编内职工按实际在编人数全额工资的72%给予经费保障;编外人员按照当年度市专业辅助类工资标准全额给予经费保障;“文化出海”活动经相关程序审批同意的,配套经费予以保障。

七、建立健全薪酬分配激励制度。支持院团细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等级和档次,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多演出多得酬劳的原则,拉开演职员收入水平差距,演出收入向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业绩的人才倾斜、向一线演员倾斜、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优秀人员收入限额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年度人均额度的3倍以内,特别优秀人员收入限额控制在5倍以内。

八、强化职称配置政策落实。支持院团引入文化演绎类的专业高层次人才,用好用足职称配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在编人员、符合市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使用特设岗位。

九、建立义务送戏演出的认定机制。支持院团对义务送戏演出活动的工作认定。15人以上团参加金华市级以及省、地级城市的对外交流活动排练及正式演出场次,视同完成“送戏下乡”任务数。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的演出活动,参照送戏下乡予以认定。

十、强化保障设备更新。支持院团对必要的设备更新购置,保障演出效果。灯光、音响设备需更新、购置的,在统筹经费予以保障,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相关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