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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9-27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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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兰江片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拟同意收回浙江恒翔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地块位于新桥山背138号的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1. 兰国用(2008)106-4656号,土地面积41131㎡;2. 兰国用(2008)106-4657号,土地面积59722.3㎡;3. 兰国用(2013)001-3582号,土地面积1417.8㎡;4. 兰国用(2013)001-3581号,土地面积14202.6㎡5. 兰国用(2012)第101-91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9315.8㎡,合计收回土地面积为125789.5㎡。
本公告时效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反馈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或兰溪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
联系人:蒋浩琛 王宙 联系电话: 88902336 88929262
特此公告。
附件: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相关情况一览表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相关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原土地使用权人 | 地址 | 土地权源 | 土地用途 | 类型 | 证载面积(平方米) | 拟收回土地面积 (平方米) |
1 | 浙江恒翔化工有限公司 | 新桥山背138号 | 兰国用(2008)106-4656号 | 工业 | 出让 | 41131 | 41131 |
2 | 浙江恒翔化工有限公司 | 新桥山背138号 | 兰国用(2008)106-4657号 | 工业 | 出让 | 59722.3 | 59722.3 |
3 | 浙江恒翔化工有限公司 | 新桥山背138号 | 兰国用(2013)001-3582号 | 工业 | 出让 | 1417.8 | 1417.8 |
4 | 浙江恒翔化工有限公司 | 新桥山背138号 | 兰国用(2013)001-3581号 | 工业 | 出让 | 14202.6 | 14202.6 |
5 | 浙江恒翔化工有限公司 | 新桥山背138号 | 兰国用(2012)第101-912号 | 工业 | 出让 | 9315.8 | 93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