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
11330781733793087E/2024-111302
2024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9-14 10:0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兰溪市灵洞乡工业功能区(龚塘村)公司现有厂区内 | 浙江合力海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合力海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总投资5000万元,采用飞灰水洗+高温烧结工艺,新增资源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2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通过高温烧结处理形成工业废渣轻集料并作为公司替代原材料用于生产混凝土复合矿物掺和料。项目已经获得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206-330781-04-01-351640)。项目不新增用地,不增加能耗,投入运营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0.78亿元,利润1200万元,税收270万元。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书面材料,环评期间在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有相应的公众参与工作结论。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气:高温烧结烟气经现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后与现有项目熔融废气经“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后汇总通过“RTO+SNCR+急冷+石灰石-石膏脱硫+静电除雾”工艺处理达标后由58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粉尘依托现有布袋除尘装置后经25m排气筒排放;原料库和成品库库顶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后汇总经现有15m排气筒排放;飞灰筒仓库顶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后汇总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高温烧结炉出料口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立式磨粉尘、球磨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汇总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飞灰水洗和废水处理过程中挥发的氨与氨水储罐呼吸气经次氯酸钠喷淋处理、盐酸储罐呼吸气经碱喷淋处理与飞灰贮存库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汇总经25m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及进料场均依托现有设施,要求做好围挡并布设定点喷洒装置降尘以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废水:飞灰水洗废水经调节池+脱钙池+重金属脱除池+中沉池+稳定反应池+砂滤池+三效蒸发后的冷凝水回用于飞灰水洗补水工段;氨气经次氯酸钠溶液吸收后的废水和氯化氢经碱液吸收后的废水可进入飞灰水洗蒸发结晶工段;水喷淋废水回用于飞灰水洗车间飞灰制浆系统补水;项目脱硫废水经“调节池+二级沉淀池+曝气池+脱氨池+吸附池+二沉池”处理后回用于湿法脱硫系统制浆补水。项目实施后厂区无生产废水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 噪声:厂区车间进一步加强吸声、消声、隔声等措施。对车辆噪声除了选用低噪声的废物运输车外,主要靠车辆的低速平稳行驶和少鸣喇叭等措施降噪。加强厂区绿化,建立绿化隔离带,在厂界周围种植乔灌木绿化围墙,起到吸声降噪作用。完善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 固废:废母液、实验室废液、废布袋(飞灰库、配料、高温烧结工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配料除尘灰、污泥送高温烧结系统处置;飞灰送飞灰水洗系统处置;危险废物废包装袋部分送高温烧结系统处置,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脱硫石膏经鉴别后送高温烧结系统处置;水洗氯化钠结晶盐和水洗氯化钾结晶盐要求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合法合规处置。鉴别前结晶盐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