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2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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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兰溪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
2023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三个“一号工程”号召,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全面做好“三保”工作,助力保障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一、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和政策执行效果
(一)稳收节支保障年度收支平衡
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统筹谋划。2023年,市委、市政府组建稳收节支工作小组,制定5项原则、10项机制、37项任务指标工作清单,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我市实现财政平稳运行。二是征抓收入保障稳步增长。围绕全年收入组织工作,依法依规征抓收入,并加强收入动态监测,实现收入稳步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1亿元,同比增长7.0%;其中税收收入31.25亿元,同比增长24.8%,税占比84.7%;非税收入5.66亿元,同比下降40.1%。三是盘活提升国有资产资源。财政、国资、资规、税务等部门联动,摸清底数,加快推进各类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利用,提升资产综合利用效率。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市各部门高效统筹,抢抓“8+4”政策等机遇,扎实做好项目储备,抓实抓细向上争取资金这项重点工作。全年共争取上级各类政策资金45.59亿元,剔除债券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9%。
(二)分类施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严格遵照“部门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原则,始终优先“三保”支出,及时足额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三保”等刚性支出占比达90.0%以上。二是从严从紧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牢固树立预算刚性理念,严格把控项目审核流程关,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调剂事项,根据“轻重缓急”原则,优先安排急需刚性支出。2023年预算编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5.09亿元,压减比例51.4%。三是强化提升财政资金监管质效。依托收支运行智管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等重大项目资金的分配下达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风险预警信息,及时督促部门和单位开展风险排除与核实整改,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惠企利民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三)深化改革积极推动三个“一号工程”
一是打造“财税联动赋能发展工程”。根据“十战十工程”战略部署,在市人大统筹协调下,财政、税务等部门针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定期开展收入形势分析,提前谋划,把握节奏。市委、市政府不定期专题研究决策,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助力体制机制革新。在牢牢把握“零基预算”理念的基础上,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优化预算追加审核机制,着力破解地方财力不足、支出安排固化等难题。同时,加快构建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新出台涉及财政资金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租赁、宣传经费集约使用、数字化建设、编外用工等制度,严格规范机关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三是推进“惠企政策体系迭代升级”。全面梳理市委、市政府及市属各主管部门出台的各类奖补政策,共清理近17年以来93个政策文件,涉及条款574条。梳理出台《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的若干政策》,进一步优化奖补政策结构并激发企业活力,打造“企业敢干”的优质环境,助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民生落细落实民生实事
一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严格遵循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项目实施,并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54万元。推进省级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完成兰溪市数字田园产业化发展示范建设项目计划,2023年项目投资完成率111.4%、财政资金执行率99.7%。二是提升教育事业质量和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理念,全面做精、做优、做强“学在兰溪”品牌。安排教育基建补助6000万元,支持兰三中学生宿舍扩建、兰花幼儿园新建、兰一中扩建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校园基础设施条件。落实学生资助补助政策,为困难学生求学提供保障。三是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坚持“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原则,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催生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2023年我市首批两宗地块成交,面积12亩,入市总额397万元。四是密织民生保障安全网。坚持增进民生福祉,深入推进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全年民生支出60.0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0%。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底线,密切关注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重点群体,全年共安排困难群众补助金额1.74亿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加强监管积极开展财会监督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财会监督年”活动。紧紧围绕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项目化、节点化、清单化的方式一体推进“财会监督年”活动,全力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效。二是深入监督涉企政策落实情况。根据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重点任务要求,组织涉企政策专项检查,对2023年一季度助企“开门红”政策、“一企一策”补助等开展专项绩效评价,促进涉企政策精准高效实施。同时,针对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其中2023年中标公告时长指标完成值列全省各县市第一。三是持续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采取单个项目评价与部门单位项目总支出评价相结合、政策问效与项目评价相结合、项目评价与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绩效评价。在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选取112个项目开展绩效抽评,开展专项债券重大项目和民生领域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等专项评价。
与此同时,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及闭会期间,收到财政相关建议31件,办件量同比下降35.4%,其中主办1件。根据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研服务,按时答复相关建议,代表满意率100.0%。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098万元,与向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执行数”)一致,为调整后预算数的100.1%,同比增长7.0%;加上转移性收入848481万元,收入合计1217579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946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2%,同比下降6.6%;加上转移支付467633万元,支出合计1217579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3年7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关于兰溪市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2023年12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关于兰溪市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预算调整。
全市财政结转下年支出64205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全市预备费预算10000万元,全年未动用。
2022年底收回部门及专户存量资金结余10709万元,2023年当年清理收回2690万元(主要为清理专户结转结余资金及单位结余资金上缴),截至2023年底,结余13399万元。
2022年底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57379万元,2023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643万元,从超收收入、结转结余资金中安排 47196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3年底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 74932万元。全市预算周转金规模229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1272万元,与执行数一致,为调整后预算数的60%,同比下降18.2%;加上转移性收入164271万元,收入合计72554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0441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4%,同比下降27.2%;加上转移性支出285102万元,支出合计725543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40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加上转移性收入16万元,收入合计135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356万元,支出合计1356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等四项基金预算收入1738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增长5.0%,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和保费收入增加。
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等四项基金预算支出14916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8%,增长12.9%,主要是待遇享受人数增加和标准提高。本年收支结余24639万元,年底滚存结余134204万元(其中个人账户基金滚存结余106391万元)。
六、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预留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并调整部分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浙财债〔2023〕16号),2023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20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2000万元。2023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825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1300万元,专项债务644300万元。
(2)结构
截至2023年末,我市债务余额82521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1154万元,占比22.0%;专项债务644065万元,占比78.0%。
(3)使用
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72000万元,其中:云山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8000万元;兰溪市民文化中心(文化馆)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2000万元;金建高铁兰溪东站枢纽工程建设29000万元(截至2023年末仅实际使用3877万元);兰溪市兰花幼儿园新建项目建设1000万元;兰溪市永昌街道第二公办园新建项目建设2000万元;兰溪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及急诊大楼建设工程建设18000万元;兰溪市北部医院建设项目建设12000万元。
(4)偿还
2023年,我市债务还本支出547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474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238万元,均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
第二部分 2024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七、2024年1至6月财政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部门协同联动抓牢抓实收入
一是重点抓好稳收节支工作。遵循“以收定支”原则,严格对照2024年稳收节支计划,提前做好收入研判预测,持续跟进收入完成进度。1-6月,我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同比增长2.6%。其中税收收入19.36亿元,同比下降0.1%;非税收入4.82亿元,同比增长15.2%。二是主动对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市各部门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主动向上对接,获取上级部门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1-6月,剔除专项债券因素,共向上争取各类上级补助资金31.76亿元,为2023年全年争取总量的96.3%。
(二)加强统筹谋划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加强收支研判保障库款安全。每周开展库款研判工作,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经费不予安排,对非急需的项目予以延缓,全力保障库款安全。二是压减行政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清理节庆展会论坛,规范委托业务费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着力压减行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三是建立分级预算明确支出级次。以“零基预算”改革为基础,根据“以收定支、以收保支”原则,实施分级预算保障机制,将全市资金支出需求进行分解划级,明细项目支出的轻重缓急,为明确资金支出次序提供依据。2024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财力保障支出压减32%,一般性及其他支出压减36.8%。
(三)加强要素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资金保障。以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为牵引,多方谋划各项涉企奖励资金。围绕省委、省政府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点工作,全面做好“8+4”经济政策体系落地转化。1-6月,“8+4”省级资金支出6.33亿元,执行率58.1%,地方配套资金支出8.43亿元,执行率60.7%。二是提振市场主体活力。围绕市场主体实际需要,精准打好政策“组合拳”,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并推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社会零售业增长,增强市场主体活力。1-6月,安排拨付各类消费补贴资金877万元。三是加快财税政策研究。着眼财税政策体制改革方向,立足“1458”发展战略体系,积极争取并成功入选第一批省新征程财税研究院研究基地试点,以财税政策研究为路径,加大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支持。
(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
一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全面对接。加大金融领域对乡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渠道。持续跟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盘活农村空闲和低效用地,发掘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空间。1-6月,安排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各级补助资金310万元,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32万元,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38万元。二是有效探索“扩中提低”。以打造“橄榄型”社会结构为导向,支持强化职业培训,扩大高技能人才群体。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提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全市孤困儿童基本养育费标准,兜牢兜实民生保障。1-6月,发放培训补贴366万元,新增技能人才3498人,最低工资标准从1840元/月提升至2260元/月。三是织牢民生保障网。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财政经费优先保障教育的制度要求,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加快完善“一老一小”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1-6月,累计支出教育资金8.49亿元,安排财政资金保障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783万元。截至6月,全市备案托育机构62家,备案托位2573个,普惠托位2010个,普惠托位占比78.1%,乡镇覆盖率达100%。
(五)强化风险意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高度重视化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和省厅部署要求,重新编制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制定《兰溪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各项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责任意识,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依托“政采云”平台落实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1-6月,完成2024年度财政资金招投标方案,组织2024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投标工作,招标资金规模达15.7亿元。三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审核,组织开展绩效自评,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成全市各部门单位、镇乡街道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制定出台《兰溪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八、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98800万元的60.6%,同比增长2.6%。按收入结构分,其中税收收入193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0000万元的56.9%,同比下降0.1%;非税收入48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8800万元的82%,同比增长15.2%。
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33319万元的49.2%,同比增长2.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85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36169万元的19.7%,同比下降71.5%,主要是受土地市场持续低迷、房地产行业整体形势不乐观等因素影响,我市土地出让进度缓慢。
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17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61614万元的32.5%,同比下降56.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经营审计、股东会议均于年度中期召开,收益均于下半年实现。
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万元的56.7%。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两项基金收入58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7630万元的37.3%,下降22.3%,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按需拨入。
全市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两项基金支出68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2663万元的48.2%,增长11.2%,主要是待遇享受人数增加和标准提高。收支相抵,本期收支结余-9964万元,截止2024年6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24240万元(其中个人账户基金滚存结余106207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825219万元,2024年1至6月专项债务减少8800万元。6月底政府债务余额81641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1154万元,专项债务635265万元。
九、下一步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持续深化等也带来新挑战,宏观政策效应持续释放,与此同时,国民经济延续恢复向好态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今年我市紧盯稳收节支任务目标,千方百计征抓收入,并充分运用分级预算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坚持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财政经济运行基本平稳。然而,我市目前总体产业结构层次不高,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产业占比少,优质税源偏少;加之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遇冷,组织收入工作难度大大增加。同时,作为省重点防洪城市和浙中西部老工业基地,我市社保等历史遗留包袱沉重,财政在保障“三保”支出、落实重大政策、支持基础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债务还本付息等方面,支出刚性极强,压力巨大。全市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一盘棋推进稳收节支,强化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加快形成全市各部门齐心抓收入、控支出的良好局面,为高质量发展引领经济复苏注入新动力。
(一)积极“开源”,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加强谋划抓收入。紧盯稳收节支工作进度,打好财税赋能夯基战,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全市财政收入的序时进度、同比增减变化、组成结构等进行实时研判,并同步拟定下步收入重点工作和主要方向,在合规组织收入的基础上,确保应收尽收。二是想方设法向上对接争取资金。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分析研究中央和省政策资金扶持方向,加强项目谋划,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要素、试点,为补短板、促发展提供支持。三是有序推进国有资产资源盘活。部门联动摸清“四资”家底,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适度盘活存量资源。
(二)努力“节流”,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将习惯过紧日子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零基预算”的理念,把牢预算管理、资金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贯彻执行“四不”原则,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分级预算保障机制。加强库款收支研判,强化分级预算机制的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根据现实收支情况对资金保障项目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做优民生支出保障。坚持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保障基本民生在“三保”中位于优先顺序。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助力提中扩低,有效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三)精准施策,全面助推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严格落实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等相关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集成政策服务,推动政府涉企补助补贴政策直达快享,助力实现涉企政策“免申即享”。二是不断增强市场信心。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以税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为制造业企业纾困解难、增强信心,助力实体经济稳步发展。支持消费券发放活动,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社会零售业增长。三是集成优化涉企政策。贯彻落实“8+4”经济政策,全面梳理财政要素保障项目清单,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精准把控财政资金补助方向,合理合规加快资金支出,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优化调整存量资金,助力实现财政政策惠企利民。
(四)创新驱动,加快推进体制机制革新
一是财税政策研究要更加深入。紧紧围绕“1458”发展战略体系,深入开展高质量税源建设研究,统筹协调发展、考核、安全、债务和资源,优化完善分级预算保障机制,加快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切实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求,坚持权责匹配、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各乡镇(街道)培植税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乡镇(街道)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加快实施财政数字化改革。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推广应用,推进“浙里基财智控”“一键直达”应用建设,深入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做好“浙里报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电子)推广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系统化、信息化水平。
(五)系统治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健全地方债务监管体系,落实地方债务化解主体责任。实施专项债全流程监管,完善项目审查机制,保障项目推进及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债券偿付来源,做好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社保基金运行分析,严格落实多渠道筹集社保风险准备金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风险应对能力。三是协同高效加强财会监督。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聚焦保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强化跨部门协同协作,深化监督结果运用,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精准高效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兰溪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