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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关于选送选手参加第二届金华技能大赛的通知 有奖金!有证书!踊跃报名!

发布时间:2024-08-20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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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激发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钻研技术、积极参赛的热情,并为第三届浙江技能大赛选拔我市优秀选手,经研究,确定于8-9月举办第二届金华市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4年8-9月,其中8月举办省赛市级选拔项目竞赛、9月开展其他项目竞赛。

二、大赛地点

以先进制造业、技能乡村、新就业形态、安全生产四大主题,在职业院校分领域设置赛场。  

三、项目设置

大赛设比赛项目56个,包括数控车工等38个省赛选拔项目,18个我市新增项目,具体见附件。大赛期间同步举办技能主题活动。

四、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金华市行政区域户籍(或居住证)的;

2.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职工。

已在2013年、2016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一类赛事和第一届、第二届浙江技能大赛中获前五名的人员,参加金华首届技能大赛并获得前三名的人员,可报名参赛,但不享受相关竞赛奖励。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五、激励措施

1.各竞赛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3名,对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参赛选手20人(含)以上30人以下的,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参赛选手20人以下不予经费奖励。

2.各竞赛项目前三名选手由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金华市技术能手”称号。

3.各竞赛项目成绩前五名选手(不高于参赛选手20%)可破格晋升为技师,其他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晋升为高级工,由市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相应等级证书者,不予重复核发。

六、技术内容

本次大赛参照《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 人社发〔2022〕68号)要求,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 大赛按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要求,借鉴全国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 新技能、新设备等内容命题,只设实际操作考核。各竞赛项目的参赛选手按比赛成绩排名决定名次。比赛项目具体技术文件另行公布。

七、组织报名

本次大赛为金华市级综合性技能大赛,以各县(市、区)代表队和市属代表队形式参赛。每个竞赛项目不超过3人,其中企业选手不少于1人。1人限报1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少于10人的竞赛项目取消。各参赛选手于7月30日前提交选手报名表、选手报名汇总表,电子材料请以“姓名+参赛工种”命名,发送至412825197@qq.com邮箱。纸质材料交至社保大楼310办公室。咨询电话:0579-88886352。

附件:第二届金华技能大赛项目清单.docx

选手报名表.docx

选手报名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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