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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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突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做好结合,相互促进,强化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巡察反馈问题42个,目前已经完成整改39个,正在整改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其中市管干部4人,一般干部7人,建立完善制度2项,清退款项5.692123万元。
一、关于“引导公办职业院校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展各类培训。目前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已成功备案开班10期技能人才培训,共计培训人员190人次。二是激励职业院校提升资质条件。目前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已取得的培训和认定资质涉及16个工种,50%的工种为专项职业能力、初级工、中级工。三是大力开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2024年高级技工学校计划开展“匠心杯”技能等级竞赛系列活动,涉及供应链管理师、食品检验员、快递员等12个工种。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二、关于“职业技能提升推动本地发展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切实需要,开展培训项目。2024年,计划从机构培训、技能竞赛几个方面,瞄准产业需求,引导培训资源向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集聚。目前已培训电工56人、车工20人、汽车维修工70人,共计146人。通过企业自主认定推动织布工、钳工、数控铣工、电池制造工等一线工种开班,培训人数超700人。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三、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职业技能提升推动本地发展能力,与零工市场合作促进就业市场供需对接。以各企业招聘需求为导向,4月16日制定并在兰溪人才网发布2024年度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涵盖34个职业(工种),进一步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方向。二是通过政策激励、媒体宣传、平台实践等方式,营造职业技能培训良好氛围。每月末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本月及次月我市技能人才的培训计划,开展技能人才政策宣讲活动,走访企业上门送政策。三是跟踪职业培训人员的就业信息,为未就业的技能人才推送匹配岗位。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四、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毕业生留兰就业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产业需求,组织定向培训。职业院校对接兰溪地方支柱产业,与立新科技、欣旺达、时尚纺织局、康恩贝、光膜产业小镇、诸葛旅游公司等联合举办黄金饰品加工与设计、纺织、中药、电气技术、旅游等专业课程。二是深化校企合作,培育工匠人才。面向现代纺织产业,开设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的大专班等。三是加强“两留一引”政策宣传和落实。截至2024年4月30日,累计发放就业创业政策折页3万份,促进职业教育毕业生留兰就业。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五、关于“践行‘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人才工作目标。将人才工作深度融入“3+3+X”产业布局,年初即制定人才招引全年工作计划,发布高校引才方案,按预定计划完成工作。二是加强企业需求摸排摸底。根据企业需要,做好人才精准对接。面向企事业单位发布“港”“廊”“链”岗位需求统计,推送企业高校招聘信息,组织企业赴上海等地高校开展招聘。三是做优做实人才服务工作。协调相关单位组织人才活动,如青兰之约、青年沙龙等。4月初,在彩虹城零工市场开设“青兰”婚恋市场,将企业招聘与人才联谊有机结合,助力外地来兰人员扩大朋友圈。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六、关于“高级人才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人才座谈会。4月份,举行“光膜小镇人才座谈会”,11名人才代表分别提出相关建议,人社局、开发区、兰创集团等分别予以回应,并积极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建立内部数据核查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高级人才留兰就业情况统计复查。巡察反馈后,我局对历年高级人才进行梳理汇总。三是组织开展人才服务活动。开展青兰之约、青年沙龙等活动。截至5月份,组织活动3场次,参与活动100余人,参与招聘企业80余家。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七、关于“招工稳工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劳务对接工作。同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做好劳务对接,今年新建劳务协作基地4个,高频次向劳务基地发布1万余个空岗信息,达成就业意向300多人。二是利用各种网络渠道做好就业创业稳岗政策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充分发挥稳岗政策的作用,通过各招聘站点、零工市场、便民服务中心等载体,发放就业创业政策折页3万份。三是强化驻点招工服务站建设。开设贵州招聘专区(www.321100.cn)为当地在兰员工做好对接及日常服务工作,帮助兰溪企业建立员工输入的绿色通道,让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家的温暖。四是通过开展招聘会、依托零工市场、驿站发布岗位信息的同时,积极开展余缺调剂活动,缓解我市企业招工难题,降低生产成本。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八、关于“社保征缴沟通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今年以来,会同税务部门连续召开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等4次业务协同会议,高效推进社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部门交流合作,就社保扩面、缴费基数夯实等工作建立工作专班协同开展业务,联动破解征缴难题,联合税务部门实地走访企业15次。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九、关于“缴费基数夯实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今年以来,通过春季招聘会、315现场活动和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等契机持续发力开展扩面宣传,接受群众咨询万余人次。累计发送社保缴费提醒函1000余封,赴乡镇街道政策培训5场次,并从3月开始在我市公园入口、交通枢纽等人员集聚区投播宣传视频,向企业及参保人员说深讲透缴费义务和多缴多得的益处,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二是及时了解全省缴费基数夯实方面工作要求。特别是金华地区市县工作动态,兼顾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情况下开展基数夯实工作。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十、关于“社保基金追缴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风险防控。对多发待遇问题从经办规程、操作流程、内控稽核等方面进行剖析,查摆问题根源。及时补强薄弱环节,推动跨部门多源数据共享,着力将“事后追”向“事前防”转变。二是拟定工作规程和方案。制定《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追缴规程》和《违规领取看社保待遇追缴工作方案》,规范追缴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分工职责和整改期限。三是全员出动,组建追缴专班。通过微信、EMS发送告知书、电话联系催告等方式进行追缴,将拒不配合退回人员列入重点追缴名单,逐一上门,扎实推进违规领取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建立追缴台帐。将无法通过待遇抵扣的人员列入重点追缴对象,建立案卷台帐,一人一案卷,确保每条信息可复查、可追溯,做到整改无死角。五是持续跟踪落实。对可通过继发待遇抵扣的人员建立抵扣追缴清单。通过与司法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服刑人员释放信息,符合待遇抵扣条件的人员,通过系统操作进行抵扣。每月跟踪核实待遇抵扣进度,做好追缴闭环工作。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数字化赋能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信息化项目建设。我局从优化人社业务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加速自助机升级改造等3个项目建设。二是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针对涉刑人员多发待遇问题,建立市内涉刑数据共享机制。针对死亡人员领取养老待遇问题,目前每月通过金华市身后事联办平台进行数据核查,对死亡人员及时办理停待业务,今年已办理该业务1376人。三是建设基金监管仿真审计系统。对兰溪人社业务支撑进行迭代,通过审计规则库的建立提升基金监管能力。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基金管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对表,主动落实整改。根据整理的数据,对需要整改的人员,全部通知到位并追回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补贴审核。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的受理审核流程制度,通过多重审核、共享数据比对等多维度,保障基金使用的安全性。三是建章立制,加大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已开展8次对培训机构培训认定的检查,从源头上严格把握培训认定纪律性和真实性。四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4月3日召开就业和人才中心业务学习讨论会,会议学习了就业创业失业政策,交流业务流程风险关键节点注意事项并开展防范措施讨论。五是强化审核,防范资金风险。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十三、关于“参保扩面拓展工作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扩面底数再摸清。每月统计企业参保异常情况,建立重点扩面台账。联合乡镇街道对筛选出的参保中断率较高、暂停参保人数较多的10家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动员企业积极参保。二是紧抓新增源头。主动与发改、高新区等新招项目主管部门对接,掌握新引进企业项目落地情况,梳理今年计划投产新工业项目50余个,下发乡镇街道上门做好服务。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部门,摸清底数。3月份主动联系财政局,沟通历年社会化管理资金余额规范使用事宜,指导我局用“提醒函”形式督促各退管单位经费规范使用。二是督促提醒,用活资金。下发提醒函16份,督促各乡镇街道规范使用资金。通过面对面交谈、线上联系、电话沟通等方式,指导各单位规范资金支出范围,审核使用方案,提高经费使用率。三是定期审计,规范使用。计划今年7月份开始安排兰江街道及所辖13个社区接受第三方公司对社会化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同时,对2023年审计出有资金使用规范问题的各单位,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四是加强对上级文件的解读。会同财政、国资监管、税务等部门,结合我市国企当前实际情况,加强和改进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调控。五是落实好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备案制度。
该问题预计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十五、关于“对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提高事业单位领导和人事干部对选拔任用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定期对事业单位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建立与事业单位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事业单位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其提供指导和支持。三是加大对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调整备案管理的指导工作,并做好不定期抽查工作。
该问题已于2024年3月31日完成整改。
十六、关于“学思践悟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第一时间学习,采取原文学习、交流研讨、案例分析、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规范学习程序,提高学习效果,切实做到常学常新。二是加强学用结合。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进行领学,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正在开展的工作相融合,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发表意见看法,并在工作中加以结合。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十七、关于“理论武装未走深走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实效化。今年以来,全局各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共计6次,累计500余人次参与。二是组建宣讲团,持续优化宣传宣讲大格局并做好宣讲台帐。三是利用周一夜学、学习强国等载体持续强化理论学习。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十八、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和研究。4月7日召开党委会开展专题学习。二是4月份,制订《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以及制定人力社保局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三是2023年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整改。
十九、关于“为民服务缺少温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加强与服务对象的工作对接,了解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对行动不便人员尽可能延伸至就诊医院,居住地及一楼大厅现场办公。二是加大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政策的宣传,加强与协议医疗机构和金华市本级的沟通,提高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率。2024年1-4月住院联网结算人数为66人次,逐步实现金华大市域就医地域无差异、标准无差别。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10日完成整改。
二十、关于“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劳动仲裁排庭场次。2023年1月至10月积案已梳理完毕,并于2024年3月、4月排庭完毕,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处置化解完毕。二是整合有生力量。争取属地乡镇(街道)基层调解力量,将基层案件的初步调解下沉乡镇街道,提升案件调解率,增强人员配置,安排社会治理中心实习生参与,加快积案化解,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化解100多件积案。三是联合信访局、社会治理中心做好来访群众情绪安抚工作,防止信访影响稳定事件发生。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二十一、关于“兑现补助政策慢作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同财政局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追加补助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并给与兑现。二是优化内部审核流程,及时流转申请资料,做好部门审核衔接,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发放。三是做好年初项目预算,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避免追加情况的发生。
该问题预计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十二、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被征地业务培训。4月份对灵洞乡、香溪镇和云山街道开展政策解读和流程指导,强化乡镇审查核定环节,规范被征地农民参保对象管理以及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的确认。二是规范业务经办。按照省级要求,严格把控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经办流程。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二十三、关于“招工外包服务存在弱项,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退还无关费用。二是加强业务资金监管。严格规范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流程,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4月24日完善内部控制手册的收支业务审批权限和流程等内容,并在4月27日组织专题学习。三是加强培训审核工作。召开就业和人才中心业务学习讨论会,就业和人才中心巡察整改通报会议及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内控专题培训会,学习新完善的就业和人才中心内控手册、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防控意识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二十四、关于“招工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招聘组织服务。常态化举办线上招聘活动,运用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新型模式,探索开展“即时快招”,合理安排行业、企业、专业招聘场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周末招聘集市等定向招聘活动。截至4月底,已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7场,达成就业意向1500人。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服务。通过网络登记、上门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摸清各类用工主体的招聘岗位和零工需求信息,充分利用零工市场、街道(乡镇)社区、现场招聘会等线下场所,以及兰溪人才网、抖音、微信小程序等线上途径发布招聘信息。2024年,累计发布岗位数3万个次,推动岗位信息多点联动发布,降低招聘活动支出成本。三是优化招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满意度测评机制,我单位已在2023年招聘外包服务中明确提出第三方需在招聘会后开展满意度测评达标后,才能支付尾款,有效控制成本支出。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二十五、关于“无依据发放慰问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制度,明确各项津贴发放标准、范围及流程,规范各类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堵塞漏洞。
二是举一反三,以此次无依据发放慰问费用为鉴,对各类慰问补贴发放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加强财务业务培训工作。4月19日,利用周五例会邀请专业人员对全体干部开展财务知识培训,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四是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二十六、关于“违规发放兼职仲裁员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兼职仲裁员补贴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理解文件精神,把好审核关。目前已停止向在编人员兼职仲裁员发放补贴,以后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发放。二是完善兼职仲裁员补贴、调解费发放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把好财务审核关。三是利用周五例会开展学习会、反思会,总结经验。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二十七、关于“超标准发放考务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多发放考务补贴予以退还。二是及时掌握相关劳务费支出的文件精神,今年按照文件做好人事考试劳务费的发放工作。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整改。
二十八、关于“超标准发放办公用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整改期间将核实工作手机购买协议、文件等台账资料,第一批购置的工作手机已全部收回处置。二是全面清查,对各项办公用品及办公经费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整理相关台账、清单,目前没有发现问题。三是完善办公用品采购流程,落实全过程风险把控机制,严格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购置,防止造成超标准、闲置浪费现象出现,妥善用好办公经费。四是利用好每周例会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学习会,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总结此次超标准发放办公用品的教训。五是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二十九、关于“慰问款未直接发放给个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代发费用申请拨付整体流程,开展自查自纠,堵住管控环节漏洞,目前未发现拨付不到位问题。二是召开就业和人才中心业务学习讨论会,就业和人才中心巡察整改通报会议及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内控专题培训会,学习新完善的就业和人才中心内控手册,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防控意识和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完善失业困难人员慰问金发放流程,2024年起劳动保障员发放慰问金需取得个人签字交财务作原始凭证。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三十、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预算管理。编制工程项目绩效,从工程立项到结算全面接受财政项目审核。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对就业和人才中心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召开内控专题培训会,学习《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兰溪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三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项目管理流程。4月24日完善《就业和人才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第八章建设项目控制的修改。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三十一、关于“无依据向第三方领取考务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无文件依据时,不得向第三方收取考务费的要求,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三十二、关于“国有资产未充分发挥效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国有资产配置前的可行性论证,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二是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及时调整使用频次,使国有资产发挥最大的作用。三是规范国有资产配置、领用和处置的流程,在各个阶段完善资产内部控制,杜绝国有资产的浪费。制定《就业和人才中心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完善《兰溪市就业和人才中心内部控制手册》,并组织学习。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三十三、关于“账目核销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自行核销原下属单位兰溪市建筑构件厂款项问题,我局积极对接财政局协商核销相关事项,完成财政局审批应收款项。二是4月27日组织资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学习《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财务制度和政策,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三是完善《就业和人才中心内部控制手册》,规范资产处理审批流程,确保以后资产处理能合法合规。
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三十四、关于“报销费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报销的不规范费用核实情况,做到应改尽改。规范出差审批、报销等程序,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二是规定每季首月,轮流查1个下属单位,抽查3个月财务凭证。三是规定每季首月在检查下属单位财务凭证后,组织财务业务交流,4月25日已召开财务人员交流会。四是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整改。
三十五、关于“下属单位财务缺乏指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人员配置,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财务工作,对财务数据、账本资料进行自我清查盘点,做好财务数据、账本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确保台账资料齐全。二是加强财务信息风险监管及内控制度建设,对单位财务资料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控,防止信息外漏。三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明确各项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四是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整改。
三十六、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一夜学专题研究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巩固深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深刻内涵、指导思想、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规范的集体决策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责任感。二是严格议事决策程序,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和工作制度,厘清决策范围,规范工作程序。会议记录人员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原原本本记录并存档。
该问题已于2024年3月30日完成整改。
三十七、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开展风险点排查。二是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反腐典型案例,3月18日,利用周一夜学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请销假及考勤制度,进一步严格纪律要求,改进工作作风。
该问题已于2024年3月30日完成整改。
三十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2023年12月,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大规模的中层干部队伍调整,调整后,中层干部以80后、90后干部为主,占比71.42%,30岁以下中层干部增加到4名,增幅300%,实现30岁以下中层正职“零突破”,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优化年轻干部培育方案,突出实践锻炼,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社保窗口、劳动仲裁、信访维稳等一线实践锻炼,探索建立“多岗交流式”培养模式,建立35周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库,实现年轻干部动态常量储备。三是加强干部赋能提升。建立中层干部交流培养长效机制,定期安排干部轮岗,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分步实施干部交流轮岗。
该问题已于2024年3月30日完成整改。
三十九、关于“干部选拔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内容,确保档案齐全。按照“一人一档、统一管理”的原则,为所有提拔中层干部建立文书档案。二是严格程序,确保信息准确。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做到会前必须预审、考察必须规范、任后立即备案。三是严格管理,确保运转规范。所有档案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门归档、专室存放,实施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补充职务及学历变动、各类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10日完成整改。
四十、关于“离退休党员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4月16日,由机关党委指导离退休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加强对离退休党支部活动的指导,尤其是加强关键节点的学习。每月主题党日同步跟进,4月17日,借助党纪学习教育契机,发放完成相关学习资料,并由年轻退休干部党员结对帮扶80岁以上的老党员。三是督促离退休党支部与在职党员同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针对高龄党员较多的实际情况采取上门送学等灵活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整改。
四十一、关于“重要信息漏记、错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对党建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提高各支部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责任与使命,使各支委具备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审视和指导党建工作的能力。二是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党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认识水平,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思想保障。三是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评比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典型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将坚持“四个不放过”:问题原因查找不明确、不透彻的不放过,整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切实际、没有力度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问题整改,强化问题跟踪问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突出长效长治,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到重点工作上,做深做实做细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8884114。
中共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