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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清单
市民政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8-1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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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收费标准 | 项目说明 | 备注 | |
一 |
遗体接运 |
元/具 |
220 | 从遗体所在地接运到殡仪馆的费用。市内接运按每次 220元计收,市外接运按每公里按4元计收(以实际 往返里程计) | 惠民项目;免费范围按兰政发 [2013]59号、兰民政〔2025〕20 号规定 | |
二 |
普通 存放 | 普通冷藏 | 元/天 | 80 |
不足24小时,按1天计算 | 惠民项目;免费范围按兰政发 [2013]59号、兰民政〔2025〕20 号规定 |
独立移动冷藏柜冷藏 | 元/天 | 180 | ||||
三 |
遗体 火化 |
普通炉 |
元/具 |
330 |
遗体置入火化炉,骨灰整理、装殓等火化全过程费用 | 惠民项目;免费范围按兰政发 [2013]59号、兰民政〔2025〕20 号规定 |
拣灰炉 | 元/具 | 900 | 费用应按规定扣除财政补助,免费提供观瞻厅休息室 | |||
四 |
骨灰寄存 |
元/月 |
8 |
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 惠民项目;免费范围按兰政发 [2013]59号、兰民政〔2025〕20 号规定 | |
五 | 普通化妆 | 元/具 | 100 | 包括:面部清洗敷干,嘴巴、眼帘整合复位,脸部上 妆、整理衣装、梳头 | ||
六 | 遗体理发 | 元/具 | 30 |
七 |
吊唁设 施及设 备租赁 | 普通告别厅 | 元/场 | 180 | 面积:20平方米,含停放设备、空调、休息椅子等 设备设施 |
惠民项目;免费范围兰民政〔2025〕20 号规定,费用应按规定扣除财政补助 | |
中告别厅 |
元/场 |
600 | 面积:200平方米,含停放设备、LED电子显示屏、 音响、冷风机、绢花花圈、布幔、遗像相框等设备设 施;提供司仪服务 | ||||
大告别厅 |
元/场 |
1000 | 面积:400平方米,含停放设备、LED电子显示屏、 音响、冷风机、绢花花圈、布幔、遗像相框等设备设 施;提供司仪服务 | ||||
守灵室(1) | 元/天 | 180 | 面积:40平方米,含停放设备、供桌、电子腊烛、 布幔、绢花花圈、休息椅子等设备设施 |
惠民项目;免费范围按兰政发 [2013]59号、兰民政〔2025〕20 号规定,费用应按规定扣除财政补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 |||
守灵室(2) | 元/天 |
280 | 面积:60平方米,含停放设备、供桌、电子腊烛、 布幔、绢花花圈、休息椅子等设备设施 | ||||
守灵室(3) | 元/天 | 380 | 面积:80平方米,含停放设备、供桌、电子腊烛、 布幔、绢花花圈、休息椅子等设备设施 | ||||
注 ; | 七大项 | 14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