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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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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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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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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1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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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具死亡证明

当亲人去世后,逝者家属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开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机构(医院、乡镇卫生院)出具逝者死亡医学推断书;非正常死亡的,还需前往公安部门由其出具准予火化意见书。

二、联系殡仪馆

拨打兰溪市殡仪馆服务电话预约遗体接运或租用遗容棺,家属需告知殡仪馆逝者信息、预约接尸或租用遗容棺时间等事项。

业务服务电话:0579-88865195、0579-88865196。

三、洽谈治丧事宜

遗体到达殡仪馆:

(一)非当日火化的,家属前往火化业务科自主选择灵堂或集体冰柜存放遗体并确定火化时间。

(二)当日火化的,家属携带证件(逝者身份证(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死亡医学推断书或准予火化意见书)先行前往火化业务科自主选择服务项目,其后前往后勤服务科自主挑选骨灰盒等丧葬用品并结账,按账单所示自选项目接受相关服务。

四、遗体火化

(一)办理火化手续:携带证件到火化业务科完成火化登记工作。

(二)安排火化:到遗体停放处,凭缴费清单安排火化。

(三)领取骨灰:家属凭骨灰领取单领取骨灰。

五、骨灰寄存

如逝者家属暂未选择墓地或安葬日期,可选择殡仪馆的骨灰寄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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