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变更公示 (2024第02号)
发布时间:2024-07-0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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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兰江街浩塘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本局提出申请,考虑地块与北侧小区的安全,经现场勘察放样确定调整文体中心建筑与北侧小区距离,要求办理兰溪市浩塘头村文体中心的规划变更许可手续。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文体中心建筑整体往南平移2米,因平移导致消防车道和周边建筑间距离变化,相关指标不变,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调整内容详见附图。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7月13日十天,公示地点为项目施工现场、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力。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兰江街道及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 88881485 (兰江街道)
88893216(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详见: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施工现场公示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