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变更公示 (2024第02号)

发布时间:2024-07-0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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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兰江街浩塘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本局提出申请,考虑地块与北侧小区的安全,经现场勘察放样确定调整文体中心建筑与北侧小区距离要求办理兰溪市浩塘头村文体中心的规划变更许可手续。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文体中心建筑整体往南平移2米因平移导致消防车道和周边建筑间距离变化,相关指标不变,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调整内容详见附图。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7月13日十天,公示地点为项目施工现场、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力。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兰江街道及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 88881485 (兰江街道)

       88893216(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详见: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施工现场公示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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