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3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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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7项
办事流程:窗口受理→现场勘察审查→城市管理科核查→分管领导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绿地位置、现状图;
3、规划总平面图(需盖有规划办核准图纸章);
4、绿地恢复或改变绿地方案。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绿地补偿费300-15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