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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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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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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兰溪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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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0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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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朱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五届兰溪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于兰溪市养老事业的关心,现将我局关于解决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的做法的答复如下:

一是出台补助政策,提高护理员薪资待遇。为全面打造一支专业化、规模化、素质化养老护理员队伍,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护理员荣誉感、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根据金华市民政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基本养老服务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金华市“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兰溪实际,制定《兰溪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办法》,为从事一线护理工作人员每月发放200-800元补助金。

二是发挥中医优势,实施医养结合服务。我市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将中医药康复融入医养结合工作,兰溪市中医院医共体与亲福园老年服务中心、爱心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合作单位,中医院医共体云山院区与云山街道9家社区开展的“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为居住的老人,提供预约住院免费接送、送医送药上门、健康指导、中医适宜技术等服务。同时由两个医共体牵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对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重点为居家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的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六个方面。 

三是依托政策红利,积极保障养老机构正常运行。2022年开始,我市开始开展认证症照护专区建设项目,主要以民办机构为主,通过改造提升建立认证症专区,专门收养有需求老人。目前已完成养老机构内264张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建设,按照每张床位不高于1万补助给养老机构。同时市民政局在老年节、岁末年初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慰问行动,给与一定的金额补助。下一步,省厅正在谋划养老床位运行补助,按照老人入住情况给与养老机构一定的补助。 

    四是推广长护险,有效减轻老人入住机构经济负担。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其中规定: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目前,浙江省宁波为国家长护险试点。金华地区中义乌市为浙江省长护险试点。根据《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金发改规划〔2021〕5号)文件精神,金华市将在义乌市等试点经验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稳步建立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长护险相关政策红利,按照老人评估结果,分级分层给与老人入住养老机构一定补助资金,有效减轻老人负担,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联系人:张淳    联系电话:18257990208)

 

 

                                兰溪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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