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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
2024-07-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7-0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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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中研发占比设置不妥问题
研发费用是指在企业的研发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设备、场地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此外,还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间接费用,它是科技创新的基础。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反映出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力度。比重越高,说明该企业研发投入越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2023年7月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要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正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破解当前发展中突出问题的关键,是民营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的重要抓手,可以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为此,2023年评价办法中进一步明确:A类和B类企业的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必须达到1.5%以上,上一年度没有研发费用支出的规上企业在原评价结果基础上下调一档”,旨在通过反向激励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其实,研发费用支出占 营业收入比重”一直是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中的6大指标之一。据经信局反馈,《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已经印发并实施,再次修订的难度较大。在2025年制定综合评价办法的时候,将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着重研究委员提出的意见,分行业调整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占比,更加合理科学地开展评价工作。
二、关于企业老龄化用工,加大“亲兰”用工政策力度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人才引育留用工作,多措并举支持和鼓励人才向企业有序流动。针对企业老龄化用工、青年人才招引难等问题,人力社保局摸排底数、搭建平台、拓宽用工信息渠道,多措并举,努力缓解企业用工难题。一是迭代升级人才政策。历时一年时间,综合考虑财力因素和追赶周边缩小差距。2023年12月份,《兰溪市深化“聚兰工程”人才新政16条意见(试行)》正式印发出台,覆盖人才范围更广、支持力度更强、标贴标准更高,比如人才购房补助方面,由原来的博士40万提高至80万元,硕士由20万元提高至40万元。新政中的生活补贴则是填补该项补助的兰溪空白,由此可见,市委、市政府对企业、对人才的重视程度。二是搭建供需平台,举办专项活动。大力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依托兰溪人才网、零工人才网、抖音等线上平台,帮助各类求职人员通过手机“掌”上就业。今年以来,全市举办招聘会25场,其中线上2场、线下23场,发布招聘岗位1.5万个次,促进劳动者实现就业1540余人。三是强化青年见习,加强实践力度。大力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工作,助力解决本地企业用工问题。今年以来,已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30个。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下步人力社保局将继续搭建供需平台保障用工,在做好“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招聘活动的基础上,搭建“招聘夜市”“行业专场”等招聘平台,开展定向招聘新模式。同劳务输出大省建立常态化劳务协作关系,定期开展劳务协作驻点招聘。企业发展需要人才,人才服务工作无止境。相关职能部门将持续发力促进人才向兰而动、向企流动。
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既是政府部门的义务,更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将继续加倍努力,也竭诚欢迎陈军委员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兰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