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0026070095/2024-109764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关于下达2024年上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建设〔2024〕13号
2024-06-06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6-0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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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39号),我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12万元,依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4〕33号)的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上级补助专项资金根据权重比例分配,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等支出。 上述资金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住房保障市县绩效目标表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溪市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印发 附件1 2024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安排类别 项目名称或其他分配对象 列入省政府考核或省建设厅年度计划文号 规 模 总投资 (万元) 实施 单位 下达资金 (万元) 备 注 大类 编号 小类编号 1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房管处 212 1.兰创双牛机床功能部件智造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17套61.34万元; 2.欣旺达综合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28套64.45万元; 3.兰溪市高新区科创服务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305套,86.21万元,共计750套。 合 计 212 附件2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住房保障市县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兰溪市 补助实施期 2024年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212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212万元 地方资金 0 总体目标 1.支持2024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50套(间)任务; 2.支持2024年1230户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 750套(间) 发放租赁补贴 1230户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率 100% 时效指标 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 100% 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是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或承租人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