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4-06-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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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兰溪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卫平,副主任金建荣、徐建光、吴歆、陈志良、陈志滨、叶峻及委员32人出席会议。
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朱俊华,副市长洛桑多吉、陈焕进,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及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有关人事提请和任免。根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的提请,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决定免去赵仲君的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免去严义生的兰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决定任命吴旭明为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表决通过了郑华东等多位同志的人事任免。通过任命的人员现场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法官、检察官作了履职评议自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市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