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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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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兰政发〔2024〕9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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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0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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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以兰溪提升行动全力推动金华国际陆港枢纽建设,加快兰溪构建现代化产业平台体系,打造“枢纽引领、内外开放、高效衔接”的现代物流体系,加速“水运复兴”进程,高水平打造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助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和金华市第八次党代会,金华市委八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的大逻辑,坚持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有机统一,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和“三个一号工程”、打造世界一流强港等省级重大工程,充分发挥兰溪内河水运优势,加大力度培育物流、港口偏好型产业、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建设,构建内联外畅的大交通发展格局,形成与“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综合交通货运物流体系,充分放大兰溪在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建设中多式联运优势,将兰溪打造成为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适水大宗物资东西互济桥头堡,向西辐射衢州、江西等城市,向东辐射义乌、东阳等城市。

(二)发展目标

至2027年,铁公水多式联运格局基本形成,形成“一港二园四心多点”的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设施布局体系。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年货运量达2000万吨以上,港口吞吐量达1500万吨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10000标箱以上,海铁联运班列达20000标箱以上,建成“枢纽引领、内外开放、高效衔接”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高水平打造浙中西大宗货物集散中心和浙江内河黄金水系。

二、重点任务

(一)物流枢纽集聚化工程

1. 优化布局物流枢纽。按照“需求导向、资源共享、存量挖掘、局部新增”原则,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整合兰溪市综合交通强市“一港五区”水运复兴网及市发改局《兰溪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一港三园多节点”的物流节点体系,规划形成“一港两园四心多点”的物流设施布局体系。其中“一港”指兰溪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枢纽港,以兰溪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为主体,通过整合功塘、嘉宝物流等现有物流项目资源,建成集铁路港、水路港、公路港为一体的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枢纽港,重点服务兰溪本地及浙中西区域适水大宗物资的转运、联运以及集装箱货物的铁路、江海国际多式联运;“两园”指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和女埠临港物流园,经济开发区物流园主要配套服务经济开发区,重点打造公路港、货物配载中心,吸引周边“低小散”货运企业入园集聚,同时提供司机住宿、货车停车维修、信息交易、保险金融等配套服务;女埠临港物流园主要依托女埠水运作业区二期,将其打造成为一座以仓储为特色,兼顾钢材、铝锭、煤炭等大宗物资储运的临港物流园区;“四心”指北部物流中心(谋划建设)、英特医药物流中心(提升类)、五丰冷链物流中心(提升类)、城市共配物流中心(改扩建),主要提供零担专线、医药、冷链和城市配送等专业性物流服务;“多点”指柏社乡、梅江镇、横溪镇等9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以及宾虹、方下店作业区等物流节点,其中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主要解决农村群众幸福出行、物流配送、邮政寄递三个“最后一公里”难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资规局、邮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市交投集团、市兰创集团、各乡镇〈街道〉)

2. 推动物流企业集聚入园。加快经济开发区物流园等公共型物流园区建设,通过政策激励、综合整治等手段,引导中小物流企业入驻公共型物流园区集聚发展;完善公共型物流园区功能,推动单一物流园区服务向商务办公、仓储配送、信息交易、金融服务、生活配套等综合性服务发展,打造一批现代化精品物流园。通过租赁、收购、联营重组等方式整合盘活嘉宝物流资源,将其打造为与铁公水项目配套的综合物流园区,引导“低小散”物流主体集聚入园。(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3. 打造“港口+产业”经济新动能。依托兰溪黄金水道和港口优势,做大做强临港产业,加快洲上临港产业园后方产业前期谋划、建设、招商工作,支持兰溪纺织、新材料、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特色适水临港产业多元化发展,以港口物流和多式联运为核心,做精做深临港商贸物流业,通过发展现代物流、综合商贸和高端制造等产业,打造“港、产、城”三位一体的现代化港产融合片区,努力打造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百亿级临港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资规局、市商务局、市招商投资服务中心、市交投集团)

4. 推动多式联运补网强链。加密兰溪片区对外通道。建成武义至建德高速、G351国道、G330(永昌-建德)、G527、S317、S319(金兰创新城段)、S319(高铁站段)等对外通道新建、改建和续建工程。强化兰溪片区铁路网。加快推进金千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和兰溪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集疏运铁路专用线(3.6km)建设。提升兰溪片区内河水运网。加快启动兰溪Y型千吨级航道建设,提升金华江、兰江、衢江57km内河航道等级(四级升三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交投集团、市综合交通办)

5. 拓展国际联运通道。畅通兰溪片区中欧班列出口通道。加强与中欧班列金东平台联动发展,满足兰溪中欧班列出口需求;积极对接中欧班列金东平台,鼓励货代公司上门对接出口企业,与企业达成长期合作模式。做强兰溪片区海铁联运通道。通过盘活嘉宝和加快公铁水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全面推进兰溪与宁波舟山港港务、关务、船务一体化,做强海铁联运班列,鼓励企业在兰溪本地报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交投集团、金华海关兰溪办公区)

(二)物流环境优质化工程

6. 完善物流发展政策。结合兰溪制造业物流、商贸业物流发展需求及市人大调研报告提出的关于兰溪市物流政策迭代升级的建议,优化形成涵盖物流项目建设、物流智能网络建设、物流企业本地报关、多业融合发展、物流企业扩大规模、物流企业装备升级、物流集聚发展、海铁联运发展、农村物流发展等9个方面的政策,提升政策的指向性、精确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邮政管理局、市税务局)

7. 培育优质物流企业。扶持本地物流企业。支持宾虹、鑫驰、永安和飞奔等龙头骨干物流企业发展,鼓励物流企业购置物流车辆,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物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和联盟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推动运输业务由传统产业转向新兴产业。引进优质物流企业。充分发挥兰溪交通区位、工业型城市优势,积极引进省机电集团等企业在兰溪设置浙中西区域总部,将税收留在本地。发展物流总部经济。依托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500强和红狮物联信息平台优势,做大做强物流总部经济、地瓜经济。培育内河航运企业。积极发挥黄金水道优势,培育本地和引进外地优质内河航运企业,鼓励企业购买船舶,开展集装箱运输,开辟新航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招商投资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8. 物流企业税收回流。实现本地车辆利用最大化。加快引导物流企业入园集聚,实现物流资源集聚化、规模化,通过构建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企业之间车辆的合理调配,实现存量车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鼓励车辆挂靠本地物流平台。支持红狮物联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吸引本地和外地车辆挂靠,实现车辆和资源的集聚,涵养和回流税收。出台车辆购置补贴政策。出台物流车辆购置补贴政策,鼓励本地企业购置车辆,引导车辆回流、业务回流、税收回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9. 完善物流配套服务。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市场准入效率,方便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货运代理、货运场站经营等经营业户注册,实现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数据共享、同步办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施营运货车“三检合一”、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免费、营运货车异地检测服务等举措。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物流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银行贷款、车辆保险等金融服务。完善船舶管理、检验、维修、租赁、金融等航运配套服务。及时兑现物流企业税收留地部分财政返还政策,助力破解物流企业运费垫资痛点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10. 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加强统计、税务、交通等部门联动协作,做好经济普查和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填实、统准物流业家底,推动更多企业纳入规上企业统计目标,做大物流企业统计基数,加强企业统计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企业诚信统计。(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

11. 加强物流人才培养。鼓励与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江南职业学校等院校合作开办物流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为本地企业和物流园区培养和输送专业人才。依托兰溪物流协会及院校,定期开展兰溪市物流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物流设施智慧化工程

12. 提升网络货运平台能级。加快货运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红狮物联本地货运平台做大做强,支持红狮物联货运平台在现状以水泥业务板块为主的基础上,延伸至纺织、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以及医药等兰溪特色产业,充分利用兰溪交通和本地产业优势,支持省机电集团物流信息平台智能提升。拓展货运平台功能。支持平台企业在税务、银行、保险、石油、汽车销售维修等领域加强合作,探索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盈利新模式。赋能园区管理,鼓励红狮物联参与物流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托园区提供仓储配送、信息交易、车辆维修、生活配套等综合性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税务局)

13. 加快先进物流技术应用。加快公路型物流设施智慧化建设。支持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嘉宝物流园等公路型物流园区建设智慧物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化仓储分拨系统、智能化末端配送网络等,加快人工智能、物联网、5G、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及应用。支持港口型物流设施智慧化建设。支持兰溪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洲上临港产业园、女埠临港物流园、方下店作业区等港口型物流设施,强化系统集成,通过建设智能化终端装备,实现集装箱、大宗干散货码头自动化运行、智能化控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交投集团)

(四)物流服务民生化工程

14. 加强城乡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城乡配送体系。整合商务、交通、邮政多领域资源,采用“政府领导、邮政主导、多方参与、集约共享”的“客货邮”融合发展模式,构建“市级公共配送中心-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三级城乡配送体系。加快城乡配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级城市共配物流中心建设,整合工业区、居住区零散分布、临时租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商超快消、家居建材、家电供应商、批发商、贸易商;充分挖掘各乡镇(街道)客运站、交通服务站存量资源,加快水亭畲族乡、梅江镇、横溪镇3个综合运输服务站改建工程,诸葛镇、马涧镇2个综合运输服务站扩建工程,黄店镇、香溪镇2个综合运输服务站新建工程。创新城乡配送新模式。通过共用配送车辆、共享网络信息和共享网点资源,探索发展“共同配送、统仓配送、夜间配送”多种新模式,实现资源集约利用,提升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解决农村群众幸福出行、物流配送、邮政寄递三个“最后一公里”难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资规局、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15. 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冷链物流体系。重点加快五丰冷链业态升级,延伸至果蔬农产品产业链,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布局兰溪农贸城、九一树下等符合规划的中小冷库、低温配送物流中心,完善兰溪冷链物流体系。加快智能化冷链设备应用。加快冷链物流企业智慧化、智能化设备应用,推动建立农产品、药品冷链运输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冷链物流线上线下资源共享、物流运输集约高效,鼓励冷链物流企业购置冷链车辆、制冷设备、温控及可追溯设备等设备。(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

16. 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在经济开发区物流园、英特医药物流中心、五丰冷链物流中心等物流设施内布局应急物流中转站,保障医药药品、粮食、蔬菜、衣服等主要物资需求,积极开拓应急物流专用通道,提升应急物流响应能力,重点在兰溪主要交通干道和重点航道设置应急运输快速通道。联合冷链、危货、重载等公路运输企业及快递企业,加快组建专业化应急物流队伍,定期组织召开应急运输队伍开展演练,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运输机制,推动应急运输车船优先通等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专项规划编制、产业布局、支持政策争取及制定、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机制完善等工作落地,加强对各平台资源统筹,提升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运营平台整体能级。

(二)突出项目支撑。发挥现有招商引资工作力量,按照“补短板、促投资、增动能”原则,聚焦交通基础设施、物流服务设施、临港产业、现代物流、高端服务业、城市公共服务等枢纽建设重点,以标志性项目为牵引,谋划一批能引领、带动、支撑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清单化、节点化实施推进。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强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空间布局与城市功能提升有机衔接,确保项目用地规模、土地性质和空间位置长期稳定。科学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相关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和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枢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国有资本参与物流、贸易重大项目布局,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债券融资等。重点加强陆港枢纽发展政策、产业招商等方面的研究力量,产业和招商等方面的专业团队,争取完成一批重大战略研究成果。

(四)深化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八大改革事项。强化制度改革创新,加快构建与国内国际规则相接轨、与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要求相匹配、与发展阶段变化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强向上争取,聚焦枢纽物流、贸易等核心领域,力争一批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率先落地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

附件:1.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建设目标指标表

2. 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建设重大项目清单

3. 物流产业扶持政策

附件1

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建设目标指标表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

2027年

统计指标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产值

亿元

17

25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产值占GDP比重

%

3.8

5

规上物流企业数量

12

30

A级物流企业数量

4

10

本地公铁水联运经营企业

——

10

专项指标

公路货运量

万吨

1043

1800

铁路货运量

万吨

9.6

100

水运货运量

万吨

35.8

150

港口吞吐量

万吨

293.7

1500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万标箱

0.1

1.0

海铁联运

万标箱

0.7

2.0

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

亿件

0.8

1.5

附件2

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兰溪片区建设重大项目清单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项目性质

建设时序

计划投资

(亿元)

合计投资(亿元)

1

交通设施

金千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功塘、兰溪2车站改造

新建

2024-2028

7

227.93

2

建德至武义高速

新建高速公路28.86公里

新建

2024-2028

70.42

3

G351国道(兰溪马涧至建德大慈岩段公路工程)

新建一级公路32.53km

新建

2023-2027

37.1

4

G330(永昌-建德)

新建一级公路18.63km

续建

2021-2024

13.6

5

G527兰溪段延伸工程

新建一级公路6.6km

新建

2024-2026

12.15

6

S317婺城至淳安公路兰溪云山至女埠段改建工程

新改建一级公路16.8km

新建

2024-2026

37.6

7

S319马涧至石阜岭段整治工程

新改建一级公路12.87km

新建

2024-2029

5.3

8

S319灵马公路桥头至婺城交界段改建工程

新改建一级公路11.98km

新建

2024-2029

9.49

9

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铁路专用线

新建铁路3.6km

在建

2023-2027

11.27

10

Y型千吨级航道提升工程

金华江、兰江、衢江等57公里内河高等级航道(四级升三级)

新建

2025-2027

24

11

物流基础设施

兰溪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方村作业区

20个500吨级泊位

在建

2023-2026

12.35

74.3

12

方下店作业区

7个500吨级泊位

在建

2022-2024

1.67

13

女埠综合作业区

10个500吨级泊位

新建

2023-2026

20.1

14

洲上临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

1600亩

新建

2024-2027

30

15

开发区物流园

93亩

新建

2023-2025

2

16

城市共配中心

100亩

新建

2023-2027

2

17

北部物流中心

50亩

新建

2023-2027

1

18

九一树下冷链物流

50亩

新建

2023-2025

1

19

黄店、香溪等6个综合运输服务站

30亩

新建/改建

2023-2027

0.18

20

嘉宝物流园整合提升

515亩

改建

2024-2025

4

合计

302.23

附件3

物流产业扶持政策

一、鼓励物流企业规模再上新台阶

对物流企业年营业额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1亿元、0.5亿元、0.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行补差计奖。

二、鼓励多业融合发展

对承担单一制造业、商贸企业、本市单一快递类企业年度物流服务费用达到1000万元、500万元以上,并年底前上规纳统的本地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行补差计奖。

三、支持物流集聚发展

对我市物流企业新入驻至50亩(含)以上物流、仓储场所,租用办公、仓储用房开展经营活动的,按办公、仓储用房实际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4元的房租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年,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

四、加大物流项目支持力度

对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符合规划的物流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给予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建、装修部分)3%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物流企业智能网络建设

对引进和培育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按企业运营第二年地方综合贡献额的90%予以一次性补助。对物流企业或社会资金实际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非政府性投资物流智能网络建设项目,按项目信息化软硬件(不含土建、装修)实际支出额的30%予以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六、鼓励物流企业装备升级

对重点物流企业,当年购置新营运货车、冷链运输车、新能源城市配送车,并在本地注册登记为兰溪牌照的,购车费用(以机动车销售发票不含税部分计算)达到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照购置费用的5%、7.5%、10%予以补助。当年购置注册登记为兰溪牌照新货运单船500吨位(载重吨位)及以上,给予每100吨位一次性补助1.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购置二手船舶或外省、市籍转籍兰溪的,按新船舶减半补助。享受购置补助的车、船五年内转让的须退还补助资金。

七、支持海铁联运发展

对从事海铁联运、海河联运集装箱运输业务,按实际到发的集装箱重箱数量,按每个标箱(40英尺大柜按2个标箱计)200元给予补助。补助对象包括直接参与运输的本市从事铁路、水运运输的物流企业或本市货运代理企业。所有符合申请补助条件的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当所有企业补助总额超过500万元时,以500万元除以实际应补集装箱数的金额作为每个集装补助标准给予补助。以上奖励不与地方综合贡献额挂钩。

八、鼓励企业本地报关

对在兰溪现场报关进出口本厂物资、产品的企业,给予每标箱30元的奖励。通过兰溪铁公水联运施封量过到1000(含)以上、2000(含)以上、3000(含)以上标箱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标箱20元、30元、40元的奖励。

九、加快农村物流发展

对在集镇、农村客运站等处建立物流(客货邮)综合服务站和客货邮线路的,分别给予一次性8万元运维补助,其中服务站补助建站企业、物流线路补助给专线车辆经营企业(最终由主管部门验收后合格为主)。

以上政策摘自《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的若干政策》(兰政发〔202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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