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核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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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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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在兰溪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个人,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 申请条件:兰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核定表》、身份证和银行账号 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兰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二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结果告知:现场告知 咨询电话:0579-8386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