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发布时间:2024-05-31 10:1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关于党建统领多方协同助力“浙里康养”的指导意见》(浙组〔2022〕7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工作指引(1.0版)>的通知要求》,在金东区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全市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特制定此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党委统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赡养原则,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以现代社区建设为牵引,以失能失智和高龄老人为重点,着力打造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形成政策“系统化”、设施“集成化”、供给“便捷化”、服务“数字化”、队伍“专业化”的“浙里康养”制度成果、实践成果、理论成果,让每一位老人都能享受“一卡通用、一码通城”的智享“服务圈”,高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为奋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提供坚强保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兰溪力量。
二、“爱心卡”发放对象、标准及程序
“爱心卡”由老年人自愿申领,与其他相关保障制度和补贴 政策相衔接,注重发挥家庭赡养主体责任,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四类发放对象、标准及程序:
( 一 )第一类对象:兰溪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补贴标准:经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参照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重度失能每月500元,中度失能每月250元,轻度失能每月125元设置最低保障标准。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最低保障标准为每月125元执行。最低保障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额补助。
(二)第二类对象:兰溪市在册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经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参照第一类对象标准减半执行,按照重度失能每月250元,中度失能每月125元,轻度失能每月65元设置最低保障标准。高龄老年人每月最低保障标准为65元。最低保障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
(三)第三类对象:兰溪市户籍其他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经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可凭“爱心卡”享受8.5折养老服务(“爱心卡”签约养老服务商),80周岁-99周岁老人享受每月60元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人享受每月500元的长寿保健补助。
(四)第四类对象(普惠型):拥有兰溪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补贴标准:可凭“爱心卡”享受9折养老服务(“爱心卡”签约养老服务商)。
“爱心卡”的第一、二类对象,由市民政局根据社会救助数据和老年人自理评估数据,征得老年人或者家属同意后直接确认。对后续新增对象,由老年人及其家属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市民政局审核批准,养老服务补贴与残疾人两项补贴不可重复申报和享受。第三类对象,由老年人及其家属提出申请,乡镇 (街道)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核批准。
发放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应享尽享、应退尽退。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通过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与党员干部志愿服务相结合等机制,鼓励个人、家庭投入养老服务资金,除最低补助外,按照个人、家庭多投入多享受的原则,集体、社会、财政给予一定的服务补助。同时,为了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每年评选一批孝顺子女、孝顺家庭,由财政、社会和集体给予一定的“爱心分”奖励。
三、“爱心卡”服务内容
“爱心卡”作为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的权益,设置统一标识,并以“爱心分”形式发放,1“爱心分”可兑换1 元人民币等值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依托区域内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医疗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康养联合体、社会服务组织、公共服务场所、文娱活动中心等各类资源,按照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应用服务场景。
(一)助餐类。主要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助餐以及配送餐服务。
(二)助浴类。主要依托社会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擦浴、淋浴、洗足和洗头等服务,也可帮助老年人到爱心浴室、助浴车辆等场所,开展助浴类服务。
(三)助洁类。主要依托村社党员志愿服务队、村社妇联等,为老年人提供理发、修面、剪指甲、衣物清洗、居室清洁等服务。
(四)助行类。主要依托村社党群服务中心,为老年人设置室外活动场所,代办水电气、电视、手机、网络等各类缴费,提供公共交通乘坐优惠。
(五)助医类。主要依托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上门开展医疗保健,提供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测量服务。依托志愿服务者、第三方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预约挂号、陪同体检、就诊等服务。
(六)助急类。主要依托家政服务企业、各类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家电维修、管线维修养护、下水道疏通以及突发事件协助支援等服务。
(七)助娱类。主要依托各类公共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文体休闲、教育教学、心理咨询等服务。
(八)助为类。主要依托社会组织、专业协会,为老年人提供能发挥专长的劳作岗位以及免费的技能教育培训。
(九)助购类。主要依托爱心商超、爱心企业、爱心菜场等,为老年人提供上门送货、代买代购、商品折扣等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中旬—5月底)。从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始,全市面上正式启动推行“爱心卡”工作。该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工作机制,专题研究“爱心卡”推行工作;
2.摸清工作底数,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
3.组织资金测算,制定资金保障方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底—6月底)。该阶段需要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主要工作任务:
1.发放一张卡。全面启动“爱心卡”申领工作,组织村社党员、网格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协助办理爱心卡业务,“爱心卡”申领率达到60%以上,即申领老人10万人以上。
2.搭建一个平台。在金东区“爱心卡”系统的基础上加入兰溪本地个性化模块,6月下旬实现平台正常运行,实现全市“一卡通吃、一卡通行、一卡通购”。
3.组建一支运营队伍。组建“爱心卡”运营团队,成立5—8人组成的“爱心卡”运营中心,全面负责“爱心卡”使用管理、服务监管、问题处理、业务培训和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工作。6月中旬前完成组建工作。
4.设立一批爱心商家。推进爱心商家签约,组织爱心商家标识安装,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爱心商家等配备POS机或其他相关设备。设立爱心商家不少于100家。6月底前完成。
5.整合一批社会力量。建设一支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专业化养老人才、社区工作者、社会力量和志愿者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爱心卡”队伍,明确服务清单和政策保障。发挥网格配备优势,建立小巷管家、小巷骑兵、小巷医生等队伍,选优配强“党员+妇女+志愿者+医生+快递小哥”等服务人员,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服务。
(三)深化提高阶段(7月—8月)。
1.继续推进“爱心卡”申领工作,8月底前全市申领率达到80%,重点保障对象申领率100%,全市申领“爱心卡”14万张以上。
3.全市实施数据量化调度,提高“爱心卡”服务活跃度,“爱心卡”服务12万人次以上。
4.开展特色亮点创设活动,从“爱心卡”数字运用、线下服务、老年人使用体验等多层面,形成工作亮点。
(四)评估验收阶段(9月—10月)。
1.全面完成申领“爱心卡”,村(社区)服务覆盖率70%以上,爱心商家设立100家以上,“爱心卡”服务20万人次以上。
2.基本形成推行“爱心卡”工作的体系政策。
3.组织“爱心卡”推行工作检查评估,查漏补缺、完善经验、形成总结。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全面总结经验典型做法和创新成果,形成工作全方位、服务全域化、保障全覆盖的“爱心卡”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爱心卡”是“浙里康养”在老年人群体中的有形承载,也是全新的养老服务模式,是“小切口”“大重塑”的系统工程。要强化各类资源要素保障,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建设,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体系、供给体系、服务体系和人才体系。
(一)构建“系统化”的政策体系。运用市场化手段,探索服务机构(企业)白名单制度,积极鼓励、培育、引导服务机构和爱心企业融入到“爱心卡”服务中,为老年人提供智慧、便捷、专业、多元的养老服务。探索构建“爱心卡”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信用评价和不合格机构(企业)退出机制,实现老年人需求、服务、评价、监管等全量数据归集和闭环管理,不断提高“爱心卡”服务的供给质量。(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集成化”的设施升级。加快推进党建引领城乡协调发展的共富普惠型养老设施建设,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供给。坚持党建带群建,依托村社党群服务中心,深化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成立邻里互助小组,建设党员+妇女+志愿者的全科服务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全、更精心的服务项目。加大提升 城市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力度,有效整合服务机构、老年食堂、老年大学等服务资源,建立“爱心卡”服务超市和爱心商城,推动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的居家上门服务。(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三)推进“便捷化”的供给保障。坚持梳理一批、引进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和动态调整一批的原则,遴选一批公益服务组织、社会机构和爱心企业,作为“爱心卡”定点服务机构,建设线上品种繁多、物美价廉的服务产品,老年人通过电话下单、线上点单、线下购买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选择养老服务项目和兑换各类养老服务产品。联合银行将补贴对象的爱心积分按月定时汇入“爱心卡”。积极引导子女、家庭为老年人申领“爱心卡”,投入养老资金,享受智慧、便捷、专业、多元的养老服务。(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大银行、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数字化”的精准服务。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对接银行社保卡系统,建设养老服务“爱心卡”系统,建立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三级“爱心卡”数据库,有效归集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等级、老年人服务需求、服务类别和爱心企业数据库,每年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情况,对全市老年人群体进行精准画像,银行根据相关程序利用社保卡自动为享受对象开通“爱心卡”专户,为精准补助补贴夯实基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大银行、各乡镇<街道>)
(五)建设“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建设一支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专业化养老人才、社区工作者、社会力量和志愿者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爱心卡”队伍,明确5种力量配备标准、服务清单、政策保障。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工作人才体系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大培训,建立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机制,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爱心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组、技术保障组,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建立每周例会机制、协同攻坚机制、督办问效机制、安全保密机制,扎实按照组织部署、试点推进、修改完善和总结推广的工作步骤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爱心卡”工作的组织领导,基层党支部要将养老服务“爱心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号召每名党员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开展助老结对服务,每周为结对对象至少开展一次居家上门服务。
(二)强化多跨协同。市民政局牵头抓总,市委组织部统筹市大数据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立足职能,持续跟踪监督方案实施进度,破解工作难题,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强化工作协同联动、资源要素统合集聚,形成合力。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爱心卡”工作进行检查,作为评选“五星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各乡镇(街道)每月对养老服务“爱心卡”机构和服务人员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对爱心商家进行规范化管理,年底评选一批优秀的服务机构、服务个人和爱心商家,给予一定物资和精神奖励。
(三)强化经费保障。按照财政投一点、集体担一点、社会捐一点、家庭出一点的“四个一点”要求,做好“爱心卡”所需经费资金保障。第一类和第二类对象的最低补助标准由市级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不得挪为它用。其余对象原则上由各乡镇(街道)的村(社)和慈善资金予以保障,村(社)集体经济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给予老年人一定的补助,建议按照村(社)收益的10-20%予以支持。市慈善总会和各基层分会要设立助老专项基金,吸引社会力量捐赠,各乡镇(街道)成立不少于1家100万以上的助老慈善基金,各个村(社)成立不少于1家10万元的助老基金,为本市困难老人、失能失智老人及高龄老人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强化宣传引导。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是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涉及面广、老百姓关注度高,要做好有关政策的风险评估,积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控,对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做好基层工作人员培训,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和媒介对养老服务“爱心卡”进行宣传、解释,使老年人及家属知晓制度内容和办理程序,村(社)基层党组织要对辖区内每家每户走访告知到位,党员干部要带头为父母申领“爱心卡”,一、二类对象申领率达到100%,三类对象申领率达到90%以上,第四类对象申领率达到80%以上。
兰溪市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