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30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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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场上的一部分红心李树和板栗树是我清理掉的,为了搭建养殖棚,给鸭子活动。”
近日,黄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了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占用林地搭养殖棚,相关涉案公司被罚2000余元。
去年3月份,该公司在黄店镇“骆驼山”山场承包了80余亩的土地,随后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山场的一部分红心李和板栗树清理掉,造了一个新的养殖棚。同时将一部分土地做了基础硬化,用来给鸭子喝水。
根据森林资源外业采集仪的数据监测及图斑显示,共有1314平方米的林地被毁坏,其中一般毁坏1000平方米,严重毁坏314平方米,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类为乔木林地。
“后来我知道新的养殖棚扩大的地方涉及到改变林业用途的事情,我就马上整改了,去年12月中旬就把养殖棚拆了,之后也把树木种回去了。”
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拆除养殖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相关规定,黄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涉案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68.4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截至目前,黄店综合行政执法队已查处了8起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林地资源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缺少和不能再生的生产要素。接下来,黄店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强与林业部门的合作,对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行为严厉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