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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拨付兰溪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结余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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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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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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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兰溪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结余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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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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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实施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138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兰溪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实施办法》(兰农业农村〔2022〕1号)的通知精神。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经过审计,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11月底期间,符合财政补助要求的有机粪肥发运量共计8790.49吨,有机粪肥应拨付金额共计256.822275万元,其中2023年底已预拨付的财政补助资金24.555万元,本次应拨付的财政补助资金232.267275万元,其中:兰溪欣森肥业有限公司3999.00吨、兰溪市上华有机肥加工有限公司2346.00吨、兰溪市土财生态养殖场1986.00吨、兰溪市禾丰养殖场绿色种养试验发酵床有机肥459.49吨。其中:兰溪欣森肥业有限公司本次应拨付103.815万元;兰溪市上华有机肥加工有限公司本次应拨付70.38万元;兰溪市土财生态养殖场本次应拨付51.18万元,兰溪市和丰果蔬专业合作社(使用绿色种养试验发酵床有机肥)本次应拨付6.892275万元。

2. 经兰溪兴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三方审计核对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现确认三个沼液服务站从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全市共异地运输沼液29388吨,按规定应享受财政补贴资金58.776万元(按财政20元/吨)。其中:兰溪市城西沼液抽排运输服务站异地运输沼液8940吨,兰溪市城北沼液抽排运输服务站异地运输沼液9008吨,兰溪市城郊沼液抽排运输服务站异地运输沼液11440吨;兰溪市城西沼液抽排运输服务站本次应拨付17.88万元,兰溪市城北沼液抽排运输服务站本次应拨付18.016万元,兰溪市城郊沼液抽排运输服务站本次应拨付22.88万元。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办公室反映情况。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


联系人:厉素霞 联系电话:0579-88893511,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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