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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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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性清单 1.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做好法治宣传。围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开展广泛法治宣传。 3.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 4.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市的有效实施。 5.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6.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深刻理解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点内容,提高思想认知,进一步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标准化、法治化。 7.深入开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专项行动。对照我省“八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关于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点任务,尤其是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单位职能实际,进行部署落实。积极运用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工作。 8.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9.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10.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双普”基地的培育工作。 11.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 二、个性清单 1.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修订后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积极宣传登记事项与公示信息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法律法规政策。 2.结合日常检查和培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宣贯,增强经营者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宣贯,增强群众维权意识,提高有关经营者的合规意识。 4.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类法律宣传,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