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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选兰溪市化工行业“N+X”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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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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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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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兰溪市化工行业“N+X”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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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2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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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扎实推进化工行业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工作,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征选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化工行业数字化改造采取“N+X”总包模式(N”指共性应用场景,是必选项,“X”指企业个性应用场景,是自选项)。项目总承包商与企业签订合同,在一年内完成2家及以上试点的打造并接受相关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审计验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记录,并拥有常驻我市的技术服务团队;

2.具备数字化改造工程综合系统集成能力,熟悉化工行业生产工艺流程与企业管理业务,有同行业数字化改造总包的经验和案例。

三、征选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单位将报名表(附件1)、化工行业“N+X”数字化改造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胶装成册(盖公章)提交至市经信局,同时提交电子版 (Word 版本)。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5月30日。申报方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公开路演。由市经信局组织,报名单位结合实施条件开展现场路演(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另行通知)。主要考核技术能力、落地能力、服务能力。

3.综合评审。市经信局组织评审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打分,视情对报名单位案例进行考察,综合评审后确定拟入围名单。

4.确定名单。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相应服务商确认为兰溪市化工行业“N+X”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中标总承包商未与企业签订合同的,市经信局可以按照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总承包商,或重新开展公选活动。拒绝与企业签订合同的中标总承包商5年内不得参评。

5.动态评价。做好项目实施跟踪,对改造效果不佳、企业反响较差的总承包商取消资格。对实施效果获得良好评价的总承包商给予市场推广支持。在充分总结经验基础上,推动同行业企业复制推广。

联系地址:兰溪市企业服务中心19楼1924办公室(数字经济科)。

联系人:徐羚  邮箱:lxjxxxh@163.com

联系电话:0579-89019175。

附件:1.兰溪市化工行业“N+X”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报名表

          2.兰溪市化工行业“N+X”数字化改造公选须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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