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政府召开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出台《兰溪市“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5-14 09:3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点击播放视频

5月11日,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朱俊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研究出台《兰溪市“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实施细则》有关事宜。

兰溪市领导单玲琳、洛桑多吉、徐政飞、陈焕进、龚建峰,市政府党组成员方建良参加会议。

兰溪市政协副主席严赛虹应邀参加会议,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出台《兰溪市“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实施细则》有关事宜。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具体事项繁多,从制度上明确“三管三必须”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各职能部门权责,使监管更加有力、责任落实更加高效。要提高站位狠抓落实,持续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担负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树立起“一盘棋”思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严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行之有效的措施,把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环保常态化监管,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绿色动力。

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站位。要提高站位狠抓落实,持续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法一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加强学用结合,科学编制规划,大力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提高学法用法实效。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把对“一法一条例”的学习落实贯穿到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领域、各环节,通过各类学习活动,提高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坚持把实施“一法一条例”作为推进科技创新的行动指南,强化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实现新突破。要提高保障服务水平。结合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指导、支持和服务,以强有力的科技创新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