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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经济开发区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4-2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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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兰溪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
规划范围:东至女楼公路及环城西路,南至330国道,西至外环路,北至351国道,规划面积约 65.27 平方公里。
规划规模:规划人口规模为6.12万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527公顷。
功能定位:以延伸产业链、优化价值链、增强创新链为路径,适应产业发展趋势,发挥兰溪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优势,提升发展现代纺织、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专精特新等重点行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依托产业集群,功能集成的优势,实现“产业结构高端化、安全环保标准化、空间布局区块化”。
产业布局:
(1)兰江片:①时尚纺织产业片区、②新能源智造、高端装备智造产业片区、③新能源智能应用产业片区;
(2)女埠片——化工园区: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片区②精细化工、生物健康产业片区;
(3)女埠片——光膜小镇片:①光学膜产业片区 ②光电材料配套产业片区;
(4)赤溪片:①特色机械智造、新能源器材产业片区、②循环经济产业片;
(5)永昌片:①精密机械制造产业片区、 ②环保新材料、时尚纺织产业片区;
(6)游埠片:①化工新材料、汽车零部件产业片区、 ②电池制造产业片区。
用地规划图如下: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崔鹏飞/15869260098
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 邮编:321102;
电子邮箱:385429209@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娟娟/057185101873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之江东路越秀维多利中心B-5 邮编:310000
传真:0571-85101159 电子邮箱:19173035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发表意见和看法,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