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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2024-04-0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4-0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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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打造一支“专业化、规模化、素质化”养老护理员队伍,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护理员荣誉感、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根据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基本养老服务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金华市“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兰溪实际,特制定了《兰溪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anxi.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 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8楼810室),邮编:321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7655540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12日。
联系人:张光荣
联系电话:0579-89022003 (535915)
附件:《兰溪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兰溪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日
《兰溪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1日到2024年4月12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通过网上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810,兰溪市民政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76555407@qq.com。
联系人:张光荣 联系电话:0579-89022003 (535915)。
兰溪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