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4-03-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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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兰溪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卫平,副主任金建荣、徐建光、吴歆、叶峻及委员29人出席会议。

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朱俊华,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焕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洪峰,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及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通过任命的人员现场进行宪法宣誓。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免去陈旭东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缪其新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唐建平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汪晓丹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吴晓宾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张海湘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任命徐荣标、刘秋瑾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陈旭东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缪其新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唐建平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汪晓丹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宪法法律赋予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要严把审查标准,加快实现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工作补短板、强弱项。

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名单(草案)、2024年度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人大街道工委工作任务清单(草案)。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管理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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