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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前收回鸿业建设有限公司位于上华街道三建大道7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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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我局拟提前收回鸿业建设有限公司位于上华街道三建大道7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地址 | 土地权源 | 土地用途 | 类型 | 证载面积(平方米) | 拟收回土地面积(平方米) |
1 | 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 | 上华街道三建大道71号 | 浙(2024)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03855号 | 工业 | 出让 | 27574.17 | 27574.17 |
本公告时效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反馈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 0579-88136711
特此公告。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