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0026070095/2024-108301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关于下达2024年上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建设〔2024〕10号
2024-03-19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3-1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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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2号),我市收到上级补助资金752.50万元,依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2024年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如下(详见附件),资金重点用于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有关项目建设,主要支持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范围内重点任务,将资金集中统筹用于亮点突出工程。 上述资金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溪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9日 抄送:兰溪城乡风貌办。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印发
附件:
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安排类别 | 项目名称或其他分配对象 | 列入省政府考核或省建设厅年度计划文号 | 规 模 | 总投资(万元) | 实施单位 | 下达资金 (万元) | 备注 | |
大类 编号 | 小类编号 | |||||||
1 |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项目 | 城乡风貌办 | 752.5 | |||||
合 计 | 7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