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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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机构: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党委书记、局长  刘南苗

政策咨询电话:0579-89019327

 

一、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政策出台背景是怎样的?

答:2023年省亩均办出台的《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亩均办〔2023〕1号),对分类评价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引导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稳步提升,经市政府同意,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

二、《评价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评价办法》包括正文、附件两个部分。

正文明确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评价范围、评价指标、计算办法、分类排序、数据审核流程及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等六块内容。

附件为全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计算方法及说明。

三、本次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一是调整评价范围。按照省里指导文件要求要逐步把评价范围扩展至全部工业用地企业。目前新的办法将评价范围从原先3亩以上工业用地调整为全部工业用地。

二是新增加分指标。将国家高新、企业技术中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绿色工厂、数字化改造、发明专利、首台套等政府重点推动的荣誉申报创建纳入加分项。

三是修改评价标准。提高企业亩均税收要求,A类从12万元/亩以上提升到15万元/亩以上,B类从8万元/亩以上提升到10万元/亩以上,C类从3万元/亩以上提升到5万元/亩以上。新增设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要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归集。

四、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所有占用土地的工业企业和实际占用工业用地的工业类非企业生产主体,除采矿业、电力、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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