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好消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又上调了!

发布时间:2024-02-08  10:23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筹集和待遇标准有了新的调整,新标准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个人筹集标准从44550元调整为45300元。此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也提高了。个人缴费选择高档的,养老金从105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每人每月提高50元;原个人缴费低档的,养老金从630元调整为660元,每人每月提高30元。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同于城镇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政府帮助广大被征地农民实现“老有所养”的一项惠民政策。兰溪市自2013年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以来,先后进行了11次提标。本次待遇调整共惠及全市3600余名被征地农民,调整及补发金额将于2月份发放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