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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2-28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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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 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兰溪市文化馆主要职能是:
1.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宣传。
2.负责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文艺创作。
3.负责指导全市文化分馆(站)业务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基层文化站业务干部、社会文化工作人员、社会文艺骨干、文艺团队的辅导和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走亲及对外交流合作。
6.负责大众科普资料编辑工作。负责组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
7.完成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预算只包含本单位。本机构内设综合部、表演艺术部、艺术培训部、视觉艺术部、数字信息部、理论研究部、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导办公室。
二、2024年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130.35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130.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4.89万元,增加了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等。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0.35万元(上年结转142.73万元),占100.0%;
(三)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130.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4.89万元,增加了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6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40.14万元,占47.8%;日常公用支出50.38万元,占4.5%;项目支出539.83万元,占47.8%。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0.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30.3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63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0.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4.89万元,增长31%,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等。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14.47万元,占8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7万元,占4.6%;卫生健康(类)支出15.58万元,占1.4%;住房保障(类)支出48.63万元,占4.3%。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515.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非遗展示运转项目等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10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96.7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及场馆的免费开放经费及业务活动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统筹金及生活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2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的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8.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0.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文化交流团体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39.8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4年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